白城典型案例!电动车闯红灯,害人害己!

时事   2024-11-15 11:46   吉林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不能抢

是每位交通参与者

经过信号灯路口的

基本常识和要求

但依然有人心存侥幸

无视交通信号灯

不顾红灯指示肆意穿行

逞一时之快

以为自己是非机动车

就能减轻责任

交警: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2024年11月10日7时许,樊某驾驶四轮电动车沿白城市洮北区长庆街由北向南行驶,行驶至长庆街与文化路交汇处违反信号通行时,与沿文化路由西向东行驶张某驾驶的三轮载货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又导致张某与沿长庆街由南向北行驶于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张某受伤,三车损坏。

樊某驾驶四轮电动车未按信号通行,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于某不承担此事故责任。


遇到红灯要停!停!停!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闯红灯的危害

破坏交通规则: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

发生交通事故几率高: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闯红灯行为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几率,危害极大。

白城交巡警提示

赶时间不是闯红灯的理由

任何时候安全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不是谁弱谁有理

电动车违法导致交通事故

同样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安全与守法同在

切莫心存侥幸


来源 | 白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编辑 | 吴冰       初审|苗金明

复审 | 张芙       终审 | 贾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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