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品牌微聚焦”|东山检察:迎“蓝”而上 “碳”路前行

政务   2024-12-02 14:36   福建  

▲2024年11月29日《检察日报》第五版


11月29日,福建省东山县人民检察院【“迎‘蓝’而上,‘碳’路前行”】品牌建设情况在《检察日报》第5版“先锋周刊”刊登,品牌宣传片同时在检察日报正义网视频号“品牌微聚焦”栏目发表。



迎“蓝”而上 “碳”路前行

福建省东山县检察院举行

蓝碳司法助力乡村振兴启动仪式


2022年,该院在保护海洋资源、推进海洋法治建设领域大胆探索,积极打造“蓝碳司法”工作品牌;2023年,以涉碳案件为切入点,从蓝碳司法保护、海洋生态协同治理方面,聚焦“迎‘蓝’而上·‘碳’路前行”主题,进一步提升品牌质效,推动“蓝碳司法”和“蓝碳经济”双向奔赴,助力高质量发展和“双碳”目标实现。如今,“蓝碳司法”工作品牌已成为该院一张耀眼的名片。


迎“蓝”而上、“碳”路前行。“蓝”既是“检察蓝”守护海洋蓝,也寓指蓝碳司法,代表着该院在蓝碳司法领域探索创新过程中迎难而上的决心和态度。“碳”指海洋碳汇,借谐音“探”索之意,寓指该院在“海上福建”建设中勇立潮头、守正创新,以“蓝碳司法”为笔,书写海洋生态治理新篇章。


加强保护做好“生态法治”篇章。该院常态化打击涉海洋生态违法犯罪,创新异地补植、认购碳汇替代修复方式,实现“蓝绿碳”转换,三年来办理破坏海洋生态环境违法犯罪65件,引导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金762万余元,追赃挽损3343万余元。


完善机制做好“法治联动”篇章。该院建立“五长四海”蓝碳司法协作机制,牵头多部门构建立体保护网,赋能数字检察,开发“公益先锋”小程序,持续提升海岸生态修复效能。


探索创新做好“碳汇实践”篇章。该院引进“公益诉讼技术官”制度,科学测算碳汇补偿,建立海洋碳汇示范基地,将认购的碳汇资金用于渔村海洋生态修复等民生工程,让蓝碳司法和美丽乡村建设同频共振,该工作经验被全国人大代表陆銮眉、林华忠点赞。


依海而兴,向海图强。该院将继续迎“蓝”而上、“碳”路前行,在做好“海”的文章上交出优秀检察答卷。



来源:检察日报、东山县检察院

责编:贺华锋 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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