馅饼?陷阱?傻傻分不清楚

文摘   2025-01-24 22:53   山东  


你是否曾幻想过

出国打工就能轻松赚取“高薪”

从此走向人生巅峰?



“来我们这上班

事少、钱多

月薪随便过万……”

这样的诱惑

你相信吗?

相信你就上当了

因为

现实可能只是

噩梦一场



“天上馅饼”

“人间陷阱”

是谁

又傻傻分不清楚



是处在人生低谷的



生活落魄的他

在“好朋友”胡里的

忽悠下

心动不已



迅速联系到

可以快速办好出国签证的

签证大表哥



成功洗脑后

田大宝拿着材料

迅速办理了护照和签证



满怀憧憬踏上了“捞金”之旅

满心欢喜期待境外的美好生活

可到达目的地后

等待他们的却是

无尽黑暗



严管看押、棍棒折磨

威胁恐吓、威逼利诱

……

身上伤痕累累

内心恐惧万分

“天上馅饼”

也变成了

“人间陷阱”




移民管理警察提示:


虚假“高薪”是诱惑

现实只是噩梦一场

发家致富走正路

遵规守纪我先行

境外陷阱要提防

平安防线共守护



普法时刻




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第七十二条  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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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 | 潍坊边检站 李凌云、王立基

编  辑 | 丁   一

初  审 | 钱   程

审  核 | 郭巨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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