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限时清退患者已缴纳的门诊预交金。还要求医疗机构持续优化门诊收费流程,患者在门诊就医时,可以自愿选择支付方式。同时明确,针对老年人等确有门急诊预交金需求的群体,急诊、急诊留观、门诊手术、急诊手术等情形,在患者自愿前提下,医疗机构可预收费用,避免“一刀切”给部分群众带来不便。
二是将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低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公立医疗机构要根据住院患者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结算类型、患者医保类型和报销比例等因素,参考同病种前3年度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合理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公立医疗机构要公示常见病种预交金收取额度,接受群众监督,充分保障患者知情权。
一是印发政策文件,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指引,指导各地制定实施细则,有序有效精确落实好制度要求。
二是会同医保部门,完善医保预付金管理办法,提升与医疗机构的医保资金清算结算效率。
三是指导公立医疗机构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支付便利性和结算快捷化,确保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
来源 | 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 | 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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