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
11月13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
《关于做好酒店电视终端
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
因地制宜将酒店电视终端
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
近日
厦门、莆田市相继出台
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明确了补贴对象与标准等内容
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
辖区范围内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的酒店均可申请酒店电视终端设备以旧换新补贴。
酒店以旧换新1台及以上4K及以上分辨率的高清电视终端设备即可申请补贴,按照实际采购经费的20%给予补贴,每台电视补贴不超过2000元,每家酒店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厦门市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时间自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后,有关条款延续至奖励资金兑付完成。
酒店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酒店公章,一式两份:酒店电视终端设备以旧换新补贴申请表、酒店新电视终端设备采购发票复印件及清单、采购交易信息、淘汰或报废电视清单,原始采购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安装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承诺书、征信报告原件。
各酒店可于2025年1月15日前随时向厦门市文旅局及厦门市文旅局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报材料经第三方审核机构初审后,于2025年1月22日前随时提交厦门市文旅局复审,厦门市文旅局复审后进行社会公示,即时拨付补贴。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95号-17,厦门市文旅局6楼619市场管理处。
可咨询厦门市文旅局市场管理处,电话:0592-5371260。
辖区范围内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的酒店均可申请酒店电视终端设备以旧换新补贴。
采购10台以上电视终端设备,以旧换新电视终端设备需为4K及以上分辨率的高清电视、机顶盒终端等符合国家广电总局要求的超高清设备,按照实际采购经费的20%给予补贴。
莆田市酒店电视终端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时间自2024年8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酒店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酒店公章,一式两份:酒店业电视终端设备以旧换新补贴申请表、酒店新电视终端设备采购发票复印件及清单、采购交易信息、淘汰或报废电视终端清单,原始采购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安装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承诺书、征信报告原件。
各酒店可于2025年1月10日前向莆田市、县区(管委会)文旅局及莆田市文旅局委托的第三方审核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报材料审核流程为:县区广电网络公司审核→县区(管委会)文旅部门审核→莆田市广电网络公司审核→莆田市文旅局审核。
莆田市文旅局审核后,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莆田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