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
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下属事业单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6名事业编制卫生技术工作人员
大专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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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
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4年下半年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事业编制卫生技术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全科医生,皮肤科医生,妇科医生,公卫医生,放射技师,康复医生等岗位
全科医生,皮肤科医生,妇科医生,公卫医生,放射技师,康复医生等岗位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5日至2006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户籍不限。
(三)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2025年)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2023年、2024年)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省聘及我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在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2024年11月29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报考《2024年下半年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各类人员在上述对应时间前还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六)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参考审核。
(七)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计算,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的累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如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八)除本《公告》另有明确规定外,《2024年下半年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中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职称”、“证书”等各类资格证书条件的,须于报名截止(2024年11月29日)前取得相关证书。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5日至2006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户籍不限。
(三)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2025年)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2023年、2024年)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指“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省聘及我市选聘的原大学生村官等。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在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上述项目志愿者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日期可放宽的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2024年11月29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报考《2024年下半年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其他资格条件注明“具有相应学位”的岗位,各类人员在上述对应时间前还须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六)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参考审核。
(七)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按实计算,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的累计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证明可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如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八)除本《公告》另有明确规定外,《2024年下半年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中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职称”、“证书”等各类资格证书条件的,须于报名截止(2024年11月29日)前取得相关证书。
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邮箱地址详见《2024年下半年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考生可登录“中国姑苏”网站查询。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周一)9:00-2024年11月29日(周五)16:00(资格初审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材料打包后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发送至岗位表指定的报名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电子邮箱报名方式。邮箱地址详见《2024年下半年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考生可登录“中国姑苏”网站查询。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周一)9:00-2024年11月29日(周五)16:00(资格初审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材料打包后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命名,发送至岗位表指定的报名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
在哪报名: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本地宝苏州招聘】公众号,聊天对话框中回复【医院】可获完整招聘公告、报名方式、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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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1月25日9:00-2024年11月30日16: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11月25日9:00-2024年12月1日16:00。
5.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11月25日9:00-2024年12月1日17:00。
6.原则上招聘单位将在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2-68727819。
7.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为1:3(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被取消岗位并报名成功的报名者,可在2024年12月3日9:00-12:00重新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方式与原报名渠道一致。应聘人员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核销岗位及改报事宜,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1月25日9:00-2024年11月30日16: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11月25日9:00-2024年12月1日16:00。
5.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11月25日9:00-2024年12月1日17:00。
6.原则上招聘单位将在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2-68727819。
7.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为1:3(岗位开考比例另有要求的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被取消岗位并报名成功的报名者,可在2024年12月3日9:00-12:00重新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方式与原报名渠道一致。应聘人员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核销岗位及改报事宜,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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