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近期密集关注“基层检察”,有何深意?

政务   2024-10-21 08:14   黑龙江  


10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围绕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到基层联系点河北省定兴县检察院调研。

10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来到基层联系点河北省定兴县检察院调研。

应勇强调,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持续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是推进党的检察事业创新发展、行稳致远的根基所在。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深入基层、重视基层、支持基层、建强基层,以改革的精神破解基层难题、推动基层发展,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实实在在让基层把精力放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放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上,坚持不懈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

应勇详细了解定兴县检察院履职情况,与一线检察人员深入交流。

应勇表示,通过对基层联系点工作的了解,进而对全省、全国基层检察工作有所了解,更好指导面上工作,是基层联系点的重要作用。基层检察无小事,事事关乎民生福祉。基层检察院的案件虽“小”,但维护司法公正、维护人民权益的检察责任大、履职空间大要始终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作为提高基层检察履职能力、推动基层检察工作发展的动力和方向。要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下大气力补齐民事、行政检察短板建好用好法律监督应用模型,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更好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

应勇强调,基层检察院是检察工作的基石基层工作好不好、队伍强不强、作风实不实,直接关系和影响检察工作整体成效。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把基层检察院建好建强、把基层检察工作做优做强。基层检察院要重自强、练内功,上级检察机关要抓指导、解难题,上下一体破解基层发展难题,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

应勇指出,重视基层、支持基层、建强基层,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最高检、省级检察院要带头研究加强和改进检察管理、为基层减负的举措,带头研究如何真正抓实抓好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严格依法办案,鼓励担当作为,推动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新闻延伸


“基层检察院是检察工作的基石”,这绝非空话。

早在2008年,最高检就建立了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检察院制度,以最高检领导定点联系基层的方式,以点带面促进检察工作发展。

近一周来,最高检更是密集提到“基层”。

☆对检察业务考核评价机制作出重大调整,为基层减负

10月15日、16日,最高检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和党组会,研究加强和改进检察管理、为基层减负的措施。

针对“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各种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等差异性较大,各地、各级检察机关发展基础、条件、环境也千差万别,在全国范围内用一组指标、一个标准、一套数据来衡量、评价各地检察履职优劣,既不科学,也不全面,更不合理”等问题,会议决定: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

☆强调做好基层检察工作对全国检察工作至关重要

10月17日,应勇专门与第二批19名到最高检实践锻炼的基层检察长座谈交流。

应勇表示,基层检察院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检工作要求的“最后一公里”,也是直面司法办案、直面人民群众、直面矛盾纠纷的“最近一公里”。检察机关办案的主体在基层、检察队伍的主体在基层,繁重的任务和突出问题也主要集中在基层。做好基层检察工作对全国检察工作至关重要。基层检察长是基层检察队伍的“关键少数”,是基层检察工作的“带头人”,责任重要、使命光荣。基层检察长履职能力,直接关系基层检察院的履职质效。必须把基层检察长选优配强,把基层检察院建优建强,把基层检察工作做优做强。

来源:检察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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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李国民 杨柳

记者:巩宸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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