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名单
(2024年12月21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邵剑峰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邵剑峰同志代理兴化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4年12月21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邵剑峰同志代理兴化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
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名单
(2024年12月21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彬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王勇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晓秋、王辉同志辞去兴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21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晓秋、王辉同志辞去兴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12月21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邵国昱同志为兴化市审计局局长;
任命汪夕禄同志为兴化市教育局局长;
任命邹中林同志为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任命欣爱忠同志为兴化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任命沈浮同志为兴化市司法局局长;
免去顾晓斌同志的兴化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免去范晓娟同志的兴化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朱广钱同志的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免去高松同志的兴化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唐彪同志的兴化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4年12月21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钱昌文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邵剑峰,男,1976年12月出生,籍贯江苏泰州,1999年12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学士学位。
人物履历
1999.12-2002.04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科协工作人员;
2002.04-2004.04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科协科学普及部副部长、普及部部长;
其间:2002.02-2004.02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科技创业园借用。
2004.04-2004.12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科技局综合科科长,区科协科学普及部部长;
2004.12-2006.10 江苏省泰州市永安洲镇镇长助理;
2006.10-2007.11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2007.11-2009.03 共青团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党组书记;
2009.03-2010.04 共青团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委书记、党组书记;
2010.04-2012.12 江苏省泰州市胡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2.12-2014.12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社会事业一局局长,许庄街道党工委书记;
2014.12-2016.05 江苏省泰州市泰州港核心港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主持管委会工作),永安洲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6.05-2016.12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6.12-2018.12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委常委;
2018.12-2019.06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委常委,市统计局调研员;
2019.06-2019.12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委常委,二级调研员;
其间:2016.12-2019.12 援疆,任江苏省泰州市援疆工作组组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昭苏县委副书记。
2019.12-2022.03 江苏省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心主任,二级调研员;
2022.03-2022.04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滨江工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
2022.04- 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滨江工业园管理办公室党工委书记、主任;
2024.12- 江苏省兴化市市委副书记、兴化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来源:兴化人大发布、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