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1月29日(鲁佳)一旦房地产预售合同的撤销期结束,在不符合终止条款的情况下,买家拒绝在销售合同上签字可能需要支付超过房价10%的费用。
据《费加罗报》报道,房地产预售合同也就是“购房承诺”(promesse de vente)违约是一种后果严重的行为,无论卖家还是买家都不能掉以轻心。如果买家改变主意,签署预售合同之后有10天的时间撤回,或者在附带条款下终止合同,这通常是由于无法获得贷款,有时也由于无法获得建筑许可证。但是,如果截止日期已经过去,并且没有合理的毁约条件,买方拒绝进行最终购买可能会让自己付出非常高昂的代价。
法国南锡(Nancy)上诉法院在2024年12月9日的一起案件(n°23/02384)就作出了这样的判例。房地产律师加布里埃尔·讷-加尼基(Gabriel Neu-Janicki)介绍,他签署了一份以20.7万欧元出售的公寓的预售合同,但在最后一刻,也就是撤销期结束之后,买家无故拒绝了这笔交易。随后,卖家和监督交易的房地产中介机构诉诸司法。南锡上诉法院确认,买家必须向卖家支付相当于总交易金额10%的赔偿,也就是20700欧元。
此外,法官增加了买家应向房地产中介机构赔偿的金额。上诉法院认为,即使在房产最终没能出售的情况下,中介机构也有权获得12000欧元的中介费。再加上4000欧元的法律费用,总计36700欧元。这几乎占房地产总交易额的18%。律师解释说,人们必须更好地理解房地产预售合同的重要性,在法定的“反悔期”之后,毁约必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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