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体征集范围
卓资县行政区域内:
1.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
2.锂离子蓄电池回收主体;
3.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4.危废收集、处置和利用企业;
5.再生资源回收点;
6.其它具备锂离子蓄电池回收、处置或利用的主体。
二、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后续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再行征集。
三、征集标准
1.依法依规登记注册,且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近3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具备相应回收能力,配备必要的贮存设施或设置贮存区,确保锂电池贮存达到安全、环保等要求。
3. 具有与具备废旧锂离子拆解专业资质的主体签订的回收处置协议(合同),或其他可以说明将收回的锂离子蓄电池交由合法正规主体拆解的证明。确保收回的锂离子蓄电池进入合法正规拆解渠道,杜绝再次流入市场。
4.不具有处置和利用资格条件的回收服务网点不可拆解、二次组装加工锂离子蓄电池。
5.建立完整清晰的锂离子蓄电池回收台账(附件1),并定期报送统计台账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四、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 锂离子电池回收服务网点申请表(附件2);
3.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签订的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品牌经销商与品牌企业的授权书等证明(仅适用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
4.提供有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存放锂离子蓄电池的区域证明,如专用场地、消防设施照片等;
5.回收主体提供与具备废旧电池拆解专业资质的主体签订的回收处置协议(合同),或其他可以说明将收回的电动自行车交由合法正规主体拆解的承诺。
五、资料审核
为方便和推进工作,凉城县申报锂离子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主体去凉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报名。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卓资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收到申报资料后,认真审核和确认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于11月18日前初审符合条件的回收服务网点报市工信局。
附件:
卓资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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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审:赵 晔
终 审:王万龙
综合编辑 :乌云塔娜
供稿邮箱:zhuozixm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