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审批文山州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文发改请〔2024〕302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审批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电规划〔2024〕50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有关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3〕78号)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发改能源〔2017〕818号)等规定,根据省能源局行业审核意见和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审意见,现将文山州2025年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10-530000-04-01-248807)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文山州8县(市)改造35千伏变电站3座;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890.74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30.37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57台。工程总投资(静态投资)29241.74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5847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3394.74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二、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文山市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94.55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3.66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1台。工程总投资2373.26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475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898.26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二)砚山县
1.35千伏蚌峨变扩建工程
扩建1台35千伏主变,变电容量5兆伏安。工程总投资674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35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539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2.10千伏及以下项目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109.31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3.51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1台。工程总投资3244.06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649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595.06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三)丘北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147.28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1.38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4台。工程总投资3359.67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672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687.67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四)西畴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41.27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4.72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11台。工程总投资1603.32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321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282.32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五)富宁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99.09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4.01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25台。工程总投资3666.15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733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933.15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六)马关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132.82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1.32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1台。工程总投资4457.99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891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3566.99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七)麻栗坡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51.64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9.84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11台。工程总投资2457.47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491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966.47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八)广南县
1.35千伏杨柳井变扩建工程
扩建1台35千伏主变,变电容量8兆伏安。工程总投资407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81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326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2.35千伏珠街变增容工程
将原有5兆伏安变压器更换为10兆伏安变压器。工程总投资1326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265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061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3.10千伏及以下项目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214.78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1.93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3台。工程总投资5672.82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134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4538.82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三、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四、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项目法人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五、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后续手续各子项目可按照建设进度或单个项目进行报批。
来源:文山发布
编辑:卢维纯
责编:付仕昆
审核:郭染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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