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电子监控的抓拍
给车辆安装翻牌器
故意遮挡号牌
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呢?
罚款!扣分!曝光!
11月6日20时31分
交警二大队民警
在二环东路下层与人民东路交叉路口
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疑似未悬挂前车牌
民警立即拦停该车辆进行检查
发现该车驾驶人夏某某非法安装了翻牌器
存在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
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11月5日12时43分
交警二大队民警
在寺瓦路两面寺村附近路段
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
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涉嫌使用翻牌器
民警立即拦停该车辆进行检查
后对驾驶人蒋某某
实施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
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11月2日上午
交警一大队民警
在西三环辅道省二建混凝土搅拌站门口
开展货车违法整治时
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未悬挂车牌
民警立即对大货车进行检查
查获该货车非法安装“翻牌器”
民警对驾驶人彭某进行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并依法作出处罚
同时,责令其拆除“翻牌器”恢复车牌原状
10月31日12时41分许
交警二大队民警在联盟路119号门前路段
开展交通违法整治
突然发现一辆小型客车前车牌
被人为用一块广告牌进行遮挡
民警立即将车辆拦停检查
驾驶人李某
解释称自己驾驶机动车
从停车场前往租车行
忘记将遮挡号牌的广告拿下
10月29日15时许
交警一大队民辅警
巡逻至西三环与京昆线交叉口漾田立交附近时
发现一辆重型非载货专业作业车
用毛巾将货车号牌遮得严严实实
被民警当场查获
民警对驾驶人李某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
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并对其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近日,交警四大队民警
接连查获多起大货车
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以躲避监控抓拍处罚的违法行为
10月25日12时许
民警在春雨路与华苑路交叉口
进行交通违法整治时
接连驶来的四辆大货车皆“无号牌”
民警立即上前拦截
发现驾驶人试图使用“翻牌器”
来“隐藏”号牌
无独有偶,当日18时许
民警在碧鸡路大渔路执勤时
又查获2辆被毛巾遮挡号牌的大货车
询问得知
驾驶人使用毛巾遮挡号牌
以躲避电子监控抓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不按规定悬挂号牌
都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虽然各类躲避处罚的“黑科技”层出不穷
但请驾驶人们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任何试图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都是徒劳无功的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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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交警
素材来源:交警一、二、四大队
编辑:李璠
审核:陈姝妤 张鹍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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