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聯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將於11月30日正式啟動“港澳跨境救護車試行計劃”,為期一年。
在跨境救護車機制下,有特定需要及臨床狀況合適的病人將可以被安排於澳門和香港之間的指定醫院之間「點對點」直接運送,而無需在口岸轉換救護車,從而減低病人在運送過程的風險。
試行計劃首階段
先實行直通救護車
由澳門的指定醫院
運送病人
到香港指定公立醫院
啟動跨境救護車機制的首要條件是確保派送醫院和接收醫院事先達成協議,以病人的醫療需要、安全和利益作首要考慮,同時設有防止濫用機制。
由於病人的情況和醫療需要各不相同,處理每宗個案時,派送醫院醫生會按照臨床診斷和病人實際情況評估是否需要安排病人跨境轉院以接受持續的治療或康復安排,並聯絡香港醫管局重大事故控制中心,聯同接收醫院作出相關評估、資訊交換及協調,以決定是否啟動運送機制。
派送醫院和接收醫院亦會確保病人親屬及/或病人已同意有關安排及知悉其運送的風險。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聯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於本年10月8日共同進行了一次港澳跨境救護車病人運送演練,以測試跨境救護車由澳門往香港的行車路線,演練同時包括模擬病人運送流程,以及有關的出入境流程安排,為推行試行計劃做好準備。
為提升港澳間跨境醫療服務的質量和效率,“港澳跨境救護車試行計劃”將於11月30日正式啟動,並會視乎試行計劃推出後的成效及運作經驗,進一步考慮下一階段計劃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