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参加海口国家高新区视频网络宣传平台建设项目(一期)比选的函

政务   2024-11-06 18:01   海南  

各有关单位:


为以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述好、传播好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故事,促进园区产业聚集,我委现以公开方式邀请有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参加高新区视频网络宣传平台建设项目(一期)比选,我委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比选,确定项目承接单位。现将相关比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口国家高新区视频网络宣传平台建设项目(一期)。


二、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建设并运营海口国家高新区视频平台官方账号(如抖音平台);

(二)一期运营期间(预计为3个月),保证单个视频平台(如抖音平台)粉丝数量1万以上、视频平台(如抖音平台)作品曝光量不少于300万,利用大数据精准投放目标人群,保持高互动率和转发率;

(三)围绕高新区产业特色,策划制作高质量的录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家介绍、品牌故事、高新区营商环境介绍、企业产品推介等,推广视频不少于12期,每期视频时长约1-5分钟,定期推送;

(四)打造高新区形象IP,持续开展高新区宣传推介等。


三、项目服务时间

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


四、比选控制价格

29万元(含管理费和税费)。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接单位(提供信用记录自查承诺函);

(二)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六、比选材料

(一)预算报价表(加盖公章);

(二)工作方案(加盖公章);

(三)相关业绩材料,有视频平台建设及运营经验者优先(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如法定代表人不参加现场比选,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现场陈述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七)承接单位未列入失信名录承诺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七、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2日17:30前。请有意的承接单位在此之前,将企业报名信息及联系人报送至海口市海榆中线8.8公里狮子岭工业园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504办公室或致电0898-65681793报名登记。不报名或逾期报名不得参加比选。


八、项目比选

时间拟于2024年11月14日15:00(如有变动,另行电话通知),报名家数大于等于三家,将在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楼二楼第三会议室进行项目比选,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比选资格。请已报名的单位按要求准备比选材料(须密封)参加比选。不按要求准备材料,视为无效比选。通过综合评比确定中标单位。


九、其他说明

项目工作职责及比选标准请下载附件查阅。如对项目有疑问,工作日内到高新区管理委员会504办公室或致电0898-65681793咨询。


附件:

1.海口国家高新区视频网络宣传平台建设项目(一期)运营职责

2.海口国家高新区视频网络宣传平台建设项目(一期)运营单位比选评分标准



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4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马女士,电话:0898-65681793)


附件1:海口国家高新区视频网络宣传平台建设项目(一期)运营职责.docx
附件2:海口国家高新区视频网络宣传平台建设项目(一期)运营单位比选评分标准.xlsx
来源:海口国家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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