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 | 秋冬季进补要注意,谨防草乌附子中毒

文摘   2024-12-11 21:03   云南  

草乌的来源比较复杂,《中国药典》规定食用北乌头的块根,但我国西南地区一些老百姓有习惯食用野生乌头或瓜叶乌头等几种野生乌头类植物的块根炖食进补,有的是食用者自己采摘,有的是从乡村集市等不法商贩处购买,因此时有家庭或邀约亲友共同煮食草乌、附子进补,或者泡药酒。

直接炖食草乌类中药材

草乌类中药材泡酒

家庭聚会


一、正确认识有毒中药材:草乌、附子

草乌花朵

草乌植株

草乌根块

黑附片

附子

二、草乌、附片药理特性及中毒风险

草乌、附片属于毒性中药材,其主要活性成分乌头碱属于剧毒类。纯乌头碱0.2mg即可使人中毒,2-4mg即可导致死亡。《中国药典》和《云南省中药材饮片标准》规定,炮制后的草乌每日用量限于3~9克、附子3~15克,而且必须先煎久煎,使毒性极强的双酯型生物碱转化而降低毒性。但是,目前家庭或邀约亲友共同煮食草乌、附子时,一是直接用毒性极强、未经炮制的鲜药材;二是用量远远超过药品标准规定用量;三是煮食过程均不能使毒性成分完全转化,因此发生中毒的风险极高。


三、草乌附子类药物中毒的症状及临床表现

草乌中毒症状一般在服药后0.5—2小时之间出现。中毒主要表现为神经毒性、心脏毒性和消化道毒性等,常引起各种异常的心电图改变,其中损害心脏是乌头碱最重要、最多见的危险因素。

中毒的临床表现主要是患者口舌、四肢或全身发麻、恶心、呕吐、烦躁不安,甚至昏迷、面色苍白、心慌气短、心率减慢或紊乱、血压下降、瞳孔散大或缩小、复视并出现幻觉等症状。中毒严重者可因心律失常和呼吸抑制而死亡。


四、草乌附子中毒急救处理

如果不慎食用了含有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食品的患者,应立即采取简易方式催吐,并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前往附近医院就诊。同时保护好现场,封存相关物品备查。



五、草乌附子中毒类中毒的预防与控制

(一)根据现行中国药典有关规定:

1、每人一次食用不能超过1.5克至3克;

 2、有心脏病史的患者食用草乌时要谨慎;

 3、食用草乌时,忌酸、冷、甜食品,更忌豆类食品,吃完后不能喝凉   水,不要迎风;

 4、食用草乌后,如出现口舌发麻、全身麻痹、发胀、心慌、呕吐、手足痉挛、心率紊乱等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二)严禁一切单位和个人出售以草乌、附片为原料的食品;

(三)严禁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婚丧宴请和会议涉及集体用餐等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

(四)严禁集体食用加有草乌、附片等毒性药物原料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食品。


六、再次强调,请注意!!!

草乌、附子是毒性较强的中药材,不是食品,不能当作普通食品、普通药膳食用。大家身体不适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不要擅自煮食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习主席曾说过每个人都是自己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我们应做到不邀约、不参与、不擅自加工含有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的食物和药酒,珍爱生命。


来源:“松川古镇”微信公众号、综合网络
转 自:文明兰坪

编   辑:郝春芳

责   编:和晓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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