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洗钱!扬中人,这种“交易”千万不能做!

政务   2024-11-04 11:01   江苏  

所谓的虚拟币
是一种特定的网络虚拟商品
U币就是其中一种
现在却被犯罪分子所利用
成为了一种洗钱工具



今年8月份

辽宁人曲某在网上发布求职信息

很快就有人联系了曲某

询问是否愿意跟他一起做生意
无门槛且报酬丰厚
只需要装作是线下做U币的U商
保持网上联系
听对方指令行事
教曲某相关话术把对方现金拿走
每单报酬将按照拿到现金的3%抽取
听闻后曲某很是心动
自以为只是拿到一点好处费
骗来的钱还在对方手上
就算出了事情
犯罪的也是他们
和自己没关系
于是曲某就参与到了“生意”中



9月下旬的一天
曲某接到上线指令
到丹阳与“客户”进行U币交易
曲某通过微信与“客户”联系
按照特定话术约定了汇率及交易金额


当日16时许
曲某戴着鸭舌帽、口罩、背着书包
一副全套伪装
如约到达指定地点交易时
被在附近伏击守候的民警当场抓获
缴获赃款21.7万元









经过审查,犯罪嫌疑人曲某交代了今年已为上线交易U币作案两次,交易所得现金21.7万元,其抽头获利6000余元。
曲某交代自己对U币生意一窍不通,上线让他做U商也是表面的伪装,实际就是把所谓“客户”的钱取走,上线让他交易结束后就把“客户”拉黑,这些“客户”都是他们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曲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小贴士

洗钱,顾名思义,就是将“脏”钱洗干净,然后“清洁”的钱就可以用了。也许您觉得洗钱离我们的生活太遥远,可是在实际生活中洗钱犯罪行为就在我们身边。
“虚拟货币”是一种非真实性货币,具有隐蔽性、去中心化、交易便捷性等特征,违法犯罪人员可以通过频繁买卖虚拟币的方式,将“黑钱”洗成“白钱”。



如何防范虚拟货币洗钱犯罪呢?


01

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为成他人之美而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产生以下后果: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他人的不正当行为可能致使您的声誉受损。

02

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账户

金融账户不仅是您进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贪官、毒贩、恐怖分子以及所有的罪犯都可能利用您的账户,以您良好的声誉做掩护,通过您的账户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账户既是对您自身的保护,也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03

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犯罪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包括银行卡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逃避监管部门的监测,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也有人通过自己的账户为他人提现,间接帮助其进行诈骗或携款潜逃。不轻信陌生人的投资、兼职、求职建议,不随意参加虚拟货币交易,以防成为不法分子洗钱的“工具人”。



小编呼吁

广大网民要

积极支持打击洗钱犯罪的工作

切勿贪图小利轻信“赚快钱”

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如果发现身边有可疑的

虚拟货币交易行为或者洗钱线索

及时向警方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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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网警、扬中公安微警务

编辑:顾   薇





┃ 扬中发布 ┃ 2024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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