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法治日报》上刊登了叶永青的公开道歉“我尊重法院判定,我诚恳地接受批评,检讨教训,并向西尔万先生致以诚挚的道歉。”
此前,叶永青曾否认抄袭,仅表示对其影响至深。西尔万提起诉讼后,叶永青曾表示暂不回应,并一直未公开道歉。
道歉声明如下:
本人叶永青,因与克里斯蒂安*西尔万( Christian Silvain )著作权纠纷,已经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案号(2024)京民终471号。终审法院维持原判,案号(2019)京73民初1376号,并判决我部分作品侵权。我尊重法院判定,我诚恳地接受批评,检讨教训,并向西尔万先生致以诚挚的道歉。
自2019年叶永青抄袭被揭露以来,叶永青始终否认抄袭。继2023年8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宣判叶永青抄袭西尔万事实成立后,叶永青不服判决上述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5年年初,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
一审法院根据权利人知名度、侵权行为具体情节、叶永青的主观过错等因素酌情确定500万元的赔偿数额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确认。叶永青的相关上诉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经济赔偿、公开道歉、名誉扫地,是叶永青为抄袭事件付出的代价。
随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的到来,为时五年,这起近年来影响最大的艺术圈抄袭事件,终于尘埃落定。
国家博物馆原副馆长、艺术评论家陈履生曾发文表示:“叶永青在中国当代艺术的潮流中,在集体的评论话语的误读中失去了自我。叶永青的事件也告诉我们,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能失去对艺术的真诚和真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