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教体局党组研究,面向全县在编在岗教师,公开选聘部分学科兼职教研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选聘计划范围内,通过测试、考察、聘用审批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选聘职位
本次共选聘兼职教研员9名,其中:高中语文1名、高中数学1名、高中物理1名、高中化学1名、高中生物1名、高中地理1名、高中信息技术1名、初中物理1名、初中地理1名。
三、选聘条件
1.申报兼职教研员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申报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可以放宽年龄限制。
3.在学校教学一线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且在本学段本学科任教3年及以上,具有与招聘兼职教研员岗位同学段同专业教师资格证。信息技术学科可放宽。
4.中级及以上职称。
5.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档次。
6.获得过以下荣誉中的任何一项:
(1)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业务标兵”、“骨干教师”、“最美教师”,市级及以上教研课题等教育教学业务奖项荣誉称号;
(2)市级及以上公开课、优质课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址:嵩县教师发展中心307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任教经历证明(由所在学校或乡镇中心校出具)、《嵩县教体局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表》和一张2寸照片。本次选聘所有通知均发布在嵩县教育在线(公众号:lysxjyzx),报名表请从以上公众平台下载。报名时还需提供符合条件相关荣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有证明、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比例:同一岗位报名与选拔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比例则取消相应岗位。
(二)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的全过程。申报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申报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测试
根据《嵩县教师流动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教育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本次测试分微型课和评课两部分进行,满分100分,微型课和评课各占50分,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1.微型课。15分钟,统一提供教材,随机抽课,不允许带参考书,准备时间20分钟。
2.评课。10分钟,教体局组织由相应学科教师上微型课,评委和参评对象共同听课,然后由参评对象逐一进行评课,评委根据评课情况进行打分排名。
(四)拟聘
根据微型课和评课综合成绩,分岗位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结合考察复审情况,经局党组研究按1:1确定拟选聘人员。
(五)公示
经复审合格的拟选聘人员报考资格和成绩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录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到嵩县教师发展中心任兼职教研员。其编制、工资关系、专业技术岗位均保留在现所在学校,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岗位竞聘随所在学校进行。
工作量在学校占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工作地点双方兼顾,任教学科为同学段同学科。需在教师发展中心参与完成相应学科教研工作,试用期一年,如考核不合格,取消兼职教研员资格。试用期期满后,聘期三年,三年后,经本人申请、嵩县教师发展中心同意后,可以续聘。
兼职教研员在学校按满工作量考核,晋级、课后延时、参与培训和评模表优等各方面与学校教师一样待遇。
五、其他
根据报考人数多少确定是否加入笔试环节。
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选聘工作由嵩县教体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选聘工作中的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负责处理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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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日
来源:嵩县教育在线
见习编辑:马程昕
统筹:焦琳
签发:孙自豪
业务洽谈:18638851265 /15517919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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