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发布!注销!
教育
2024-12-12 20:01
河南
近日
洛阳市教育局发布了
两则批复
快来看看吧
你单位注销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并公告,同意你单位注销。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你单位不再具有办学资质,办学许可证同时作废,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查处。请你单位收到批复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尽快办理注销相关手续。你单位注销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并公告,同意你单位注销。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你单位不再具有办学资质,办学许可证同时作废,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查处。请你单位收到批复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尽快办理注销相关手续。
来源:洛阳市教育局
签发:孙自豪
业务洽谈:18638851265 /15517919162洛阳日报社所属媒体使用之文图及音像稿件,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与洛阳日报社联系,电话:0379-6523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