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隆回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法官耐心释法明理、情法交融的调解下,成功化解了矛盾,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邓某系在校学生,在上学路途中驾驶非机动车不慎与一位老人发生刮擦,造成老人摔倒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通警察大队勘查现场与调查后,认定邓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老人无责任。后经司法鉴定得出,不排除头部损伤导致死亡,建议解剖尸体明确死因。为了让老人早日“入土为安”,老人子女未同意解剖。因邓某与老人系同村,于是村委会组织双方家属进行调解,调解未果后,老人子女将邓某及其监护人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55万余元。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了研判,在开庭时邀请了司法鉴定人员出庭。经过庭审双方证据的交换及司法鉴定人员从医学角度对鉴定报告的专业解读等,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事实均表示认可,只是在赔偿问题上有较大的分歧。庭后,承办法官通过背靠背的方式对双方进行初步调解,发现这次意外事故对两个家庭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邓某的监护人在发生事故后一直责怪邓某,导致其心理受到很大创伤。同时老人的子女每每提到事故发生时的场景,都会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水,称每一次处理这件事时都会非常伤心。为了减少对双方的伤害,真正的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决定加大调解力度。承办法官通过当事人所在村的村委会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是否有亲戚关系以及村委会调解进度,并对交通事故中应当赔偿的项目、数额等进行了仔细核算,同时将相关法律规定及每年公布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释明,让他们对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赔偿数额有了充分的心理预期。
有了以上基础后,又经过多轮调解、反复协商,双方的分歧终于逐渐消失,决定各退一步,并就赔偿金额及支付时间达成了一致,至此,该案得以圆满结束。
每个案件都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作为一名法官,必须把每一个案件都当成“大案”“要案”来办,坚决落实“如我在诉”的理念,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让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得到了实质性化解,还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同时,法官再次提醒各位学生,骑行时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驾驶,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损害。另外,在发生意外事故后,监护人不能只是一味的责怪孩子,而是应当积极引导孩子,做好心理疏导工作,教育孩子积极地面对人生中的挫折,重拾信心和勇气。(来源:隆回县人民法院) 转载自:大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