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共涉及11个项目16人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申报和评审工作。在各乡镇(经开区)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条件审核、专家评审,提出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16人,公示期20个工作日,自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异议受理单位:长丰县文化馆
电话:0551-66671141
邮箱:874025054@qq.com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体育公园综合馆405室
特此公示。
附件:长丰县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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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文旅局
编辑:薛戎 责编:戴磊 审核:孙青松 陈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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