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谨防“年报诈骗”

文摘   2025-01-20 21:21   浙江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经营主体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随着年报季来临,年报诈骗分子也悄悄开始活跃起来。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温馨提醒:年报不收费,大家要增强防范意识,谨防“年报诈骗”。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冒充市场监管人员,声称年报和信用修复需缴费。

不法分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或加微信等方式,联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声称其未进行年报申报或信用存在问题,要求缴纳一定费用以进行信用修复或完成年报。有的还发送含有链接的短信,要求输入银行卡号、支付费用。

二、制作虚假入口和交易平台。

不法分子在微信等社交媒体上制作假的年报入口或交易平台。诱导经营主体点击并填写相关信息,从而骗取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及密码等重要隐私信息。

三、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

不法分子通过短信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信息,引诱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点击,并在非法交易平台上进行诈骗。


四、利用不明来源的快递件进行诈骗。

不法分子邮寄到付快件,要求企业支付运费。信件中包含所谓《企业年检公告》,以企业年检过期为由,责令其接受“年检”,并支付费用。


五、第三方中介机构协议收费。

虚假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通过给经营户发送信息,要求签署协议并支付钱款进行年报,从而骗取费用。


防范年报诈骗的提示


一、年报报送不收费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报送年度报告,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任何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要求提供个人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的行为均为诈骗。

二、警惕非法链接和交易平台

不要轻易点击不明短信链接或登录不明交易平台。年报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具体年报流程详见《企业年报“多报合一”丨操作指南》《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丨操作指南》《个体工商户年报丨操作指南》如有疑问,请拨打新区市场监管分局电话咨询相关事宜,联系方式:0576-88210787。

三、谨慎处理到付快递件


拒收不明来源的到付邮件。不要轻易支付运费并接收含有《企业年检公告》等字样的文件信件。

四、增强防范意识


提高警惕,不轻信陌生人的电话或短信。保护个人信息,不轻易泄露给陌生人。经营主体如确实需要委托代办机构办理年报的,一定要核实代办机构的资质。

五、及时报案


如经营主体发现被骗,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和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同时要积极采取措施,如修改密码、通知银行主动冻结账户等,避免财产进一步损失。






供稿丨李佳辉
编辑丨李娜
责编丨林谦谦

签发丨金持富

支持我们请点赞或使用评论功能↓

台州湾新区
台州湾新区对外宣传窗口。聚势台州湾,共赢明天!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