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强化警示震慑,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平江县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
平江县福寿山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张燕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张燕清在担任福寿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白某(已另案处理)赠送的礼品礼金共计2.1万元。此外,张燕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2月,张燕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资金予以追缴。
02
平江县瓮江供销合作社原党支部书记、理事会主任缪桔秋等人套取资金用于支付违规吃喝等费用问题。2020年至2021年,瓮江供销合作社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资金20余万元,用于支付违规吃喝等费用。时任瓮江供销合作社党支部书记、理事会主任缪桔秋,理事会副主任黄冬保,出纳陈衡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4年8月,黄冬保、陈衡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缪桔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03
平江县安定镇富家村党支部书记邱青松违规操办乔迁宴等问题。2024年1月,安定镇富家村党支部书记邱青松违规操办乔迁宴,共置办宴席46桌,并收受非亲戚人员的礼金共计5.98万元。此外,邱青松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6月,邱青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4
平江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定三中队中队长方景杰等人公车私用问题。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平江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定三中队队长方景杰等人违规使用执法车辆接送三中队工作人员从县城到安定镇上下班,方景杰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4年8月,方景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余责任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05
平江县梅仙镇石塘村、张韩村、三坪村在开展党建活动中改变行程借机旅游问题。2023年7月,梅仙镇石塘村、三坪村、张韩村联合组织到湖北省某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建活动,途中临时改变行程前往三峡大坝景区游览,且三村均在村账上违规列支景区游览费用,共计5.251万元。石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秦开元,村委委员朱水湘,三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东海,张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罗救生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此外,秦开元、朱水湘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4年6月,罗救生、王东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4年8月,秦开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水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梅仙镇人民政府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责任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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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廉平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