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扩大自主开放”、“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揭示了新形势下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内涵和新要求,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长远指导意义。自主开放和单边开放都是我国主动向世界开放的重要形式,是我国以对外开放的主动赢得经济发展主动、国际竞争主动的必然选择,也是不断以中国新发展为世界提供新机遇的实际行动。
第一,扩大自主开放是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特征。自主开放反映了主动扩大开放的意愿,与被动开放、被迫开放相对应。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比如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就是自主开放的重要实践。在自贸试验区率先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率先推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在自然人职业资格、专业服务、金融、文化等领域作出主动开放安排;支持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新时代新征程上,扩大自主开放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题中之义。自主开放可以理解为在没有国际条约和承诺约束下,立足我国自身发展需要、兼顾与世界良性互动需要,结合不同行业和领域特点,有节奏、有范围、有层次地主动开放。一方面体现在“以我为主”,既不是只能在对等原则下才开放,也不是迫于外界压力不得已开放,而是根据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统筹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另一方面体现在“合作共赢”,在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深度交融背景下,注重我国开放发展的外部效应,通过推进自身开放促进世界共同开放,实现良性互动。可以说,扩大自主开放,对内是更好发挥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动力作用,对外是更好发挥以开放促合作促共赢的引领作用,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也有利于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对中国好、对世界也好的双赢之举。
第二,扩大单边开放是我国对最不发达国家的一贯政策。单边开放与对等开放、互惠开放、条约开放相对应,是指无论对方是否对自己开放,一国或经济体都单方面、主动向对方扩大开放,因而具有不寻求对应开放、基本不受协议约束、不违反现行规则的特点。我国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单边给惠,可帮助其更好融入国际市场,实现共同发展,也彰显了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关税待遇方面,中国是最早给予最不发达国家零关税待遇的发展中国家之一。目前同中国建交的最不发达国家享受95%-98%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市场准入方面,在涉及最不发达国家的自贸协定谈判中,对其货物贸易和投资服务开放范围要求更小、给予更长过渡期;为非洲农产品输华建立“绿色通道”。多双边合作方面,在世界贸易组织捐资实施“最不发达国家及加入世贸组织中国项目”,帮助其更好融入多边贸易体制;开展能力建设合作,帮助有关国家提升经贸合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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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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