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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参加葫芦岛市职工医保,葫芦岛市内户籍地变化是否影响生育津贴领取?
答:迁户口不影响生育津贴申领。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辽人社〔2017〕186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省内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依法依规流动的,可以在省内按规定转移接续生育保险关系,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连续计算缴费时间。办理转移接续手续过程中,生育保险参保缴费中断不超过3个月,可以连续计算缴费时间,按参保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因用人单位或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造成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或个人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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