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微课堂】农民工申请工伤,搜集证据很关键

政务   2024-10-20 10:42   山东  

近年来,随着基础建设大量投入,各类建筑工地大量招用农民工,而建筑工程转包、分包现象普遍存在,农民工进场施工多是小班组长直接招用,工资多是口头约定,发生工伤事故,农民工维权存在困难。那么农民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工伤权益呢?主要是要尽可能地搜集保留两方面证据:


一、劳动关系或用工主体责任关系的证据

1.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用工主体责任关系的最直接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工资的可到银行打出转账记录,转账账户的户名可直观反映发放工资的用人单位名称。
3.保险参保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可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取参保证明;参加商业保险的,可调取保险公司的参保证明。

4.如果找不到直接证据,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电话通话记录、录音录像、考勤表、登记表、证人证言等辅助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同样可以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或用工主体责任关系。


二、受到事故伤害的证据

1.发生事故伤害后,最好第一时间现场拍照,有条件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寻找目击证人,留好证人证言。

2.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要及时报警。分清事故责任,有利于工伤认定工作的开展。


广大一线工作的农民工一定要有维护自身工伤权益的法律意识,在单位未给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况下,自己也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权益同样能得到维护。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办公室

编辑:孙晓彤   审核:马宝玉   终审:崔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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