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说开了,为了支持侄子的生意,我愿意放弃部分债权。”“我今天就给叔叔还钱。”近日,吴忠市利通区法院恢复执行的一起终本借款合同案件圆满执结。执行法官全面研判案情,多次联合村干部上门对双方进行感情纾解,解开当事人的心结,消除对彼此的积怨和不满。最终,被执行人王某某一次性履行完毕剩余债务3万元,叔侄俩握手言和。
今年以来,吴忠市两级法院全力开展“终本清仓”专项活动,通过加强终本团队力量、摸排终本案件底数、全面重启网络查控、及时处置财产线索等打出执行“组合拳”,推动终本案件走向清仓。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吴忠市两级法院恢复终本案件3253件,其中执行完毕3032件,执行到位金额3.1亿元。
“法官,我打听到了刘某的行踪,他人在河南。”申请执行人王某向同心县法院执行局提供线索。
2016年,刘某从王某处借款30万元。借款到期后,刘某未向王某还款,王某于2018年将刘某诉至同心县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刘某仍未还款,王某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因被执行人刘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且一直处于失联状态,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今年7月,得到刘某的行踪线索后,同心县法院领导带队,千里奔赴河南省信阳市,对刘某进行拘传。
出发当日,执行小组再次与王某核实线索并细化执行方案。次日凌晨3时许,执行小组到达信阳,不顾奔波劳累,于凌晨5时许赶到刘某居住的小区。
据王某称,其只知道刘某居住在该小区,不清楚具体住所,且刘某警惕性很高,稍有风吹草动,就躲避不露面。因该案系异地执行,为避免引起刘某的警觉,执行干警着便装步行至刘某居住的小区进行蹲守。
经过10多个小时的蹲守,刘某终于露面。看到执行干警后,刘某企图逃跑。执行干警果断出击,成功控制住了刘某,并连夜对该案进行处理。最终刘某履行了6万元执行款,剩余款项由其子刘某某担保分期履行,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多年执行积案得以执结。
今年7月底,青铜峡市法院执行干警横跨陕甘两省八地,四天三夜驱车千里异地执行,核查核实被执行人线索13条,执结八案,执行到位金额50万余元。
第一天,执行干警驱车前往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调查李某甲与李某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李某乙的财产状况,并找寻李某乙。经网络查控,发现李某乙名下登记有2辆车,执行干警遂前往车辆登记地及时查封车辆。18时,执行干警来到陕西省蓝田县一工业园区,经多方核查,找到被执行人马某工作的饭店,躲无可躲的马某当场承诺还钱。22时,马某履行全部案款,该案顺利执结。
第二天,执行干警奔赴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调查被执行人咸阳市某公司财产状况及经营情况。因该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场所不符,执行干警未查找到该公司营业地,获悉该公司实际经营地在咸阳市礼泉县,马不停蹄地赶往却查找无果。之后,执行干警奔赴下一站,15时赶到西安市碑林区某保险公司,成功划拨被执行人慕某在该公司的保单现金约18万元,案件顺利执结。18时,根据申请执行人王某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找到在碑林区工作的被执行人马某某,几番周旋,21时,马某某缴纳案款1万元,并与王某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意见,该案终结执行。
第三天,执行干警前往西安市未央区,查找宁夏某养老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11时,在张某家中找到张某。宁夏某养老公司涉及终本案件较多,涉案金额约17万元,且均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民生案件。由于张某没有履行意愿,执行干警将其传唤至未央区法院,在当地执行干警的协助下,顺利完成对张某拘留前的信息采集、体检等措施。看到执行干警动了真格,张某慌了神,立即凑钱。历时8个小时,张某凑齐8.5万元交给法院,剩余案款承诺按期履行完毕。
第四天,执行干警继续查找被执行人咸阳市某公司,几番辗转终于找到其位于礼泉县的实际经营地,但因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出查找无果。11时,干警接到该公司员工电话,称该公司账户上的18万余元在先冻结措施已解除,请求法院划拨上述案款,并称该公司正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用房产抵顶债务。执行干警当即联系在院承办法官,成功划拨该公司账户存款18万元。
李某因涉及多起法律纠纷被盐池县法院立案执行,涉案总标的达73万余元。因查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今年8月,执行法官获得关键线索:李某将获得一笔200万元的光伏赔偿款。
为防止李某隐匿或转移该笔财产,执行干警迅速采取行动,第一时间与政府取得联系并依法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提前冻结了李某的赔偿款,同时对其名下所有银行账户展开全面查控和冻结措施。赔偿款到账后,盐池县法院对李某的账户进行强制扣划,并及时将执行款项逐一发放至各申请执行人账户。至此,涉及李某的10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申请执行人马某、焦某、彭某与被执行人康某追偿权纠纷三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康某在金融机构无存款,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保险公司、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均无财产登记信息,且其长期规避执行居无定所,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法官,我知道康某在哪了。”今年8月,申请执行人向红寺堡区法院提供线索,称康某夫妻冒用他人名字在红寺堡区某宴会中心待客收礼。执行法官当即前往宴会中心传唤康某,对其收受礼金事宜进行核实,发现康某提供的礼簿与实际收取礼金数额相差甚远。
“你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法官向康某发出《拒执犯罪线索预移送立案侦查通知书》,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告知其若逾期仍不履行,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康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次日偿还欠款,案件顺利执结。
“终本不是终点,案件一日不结,执行工作一日不停。我们将继续刚柔并济地推动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让‘无解’案件变‘有解’,全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马建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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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宁夏法治报
编辑丨牛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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