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分享正能量 引导维权新时代--法律实务讲座
解决执行难就要敢于碰硬骨头,敢于肯硬骨头。该拘留的,果断拘留;该罚款的,果断罚款;该判刑的,果断判刑。司法权威不容挑战,不能挑战。挑战必须付出代价。本期《法律实务讲座》龚俊峰律师为你讲解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执行标准,标准越细,越有利于案件的执行,也越能体现公平正义,也才能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胜诉当事人的拿到真金白银。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类型很多,但对于老百姓尤其是胜诉当事人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形,更让人深恶痛绝。必须严厉打击,重点打击,形成高压之势。
第一种情形:转移财产、躲猫猫。对于这种类型的一定要采取罚款或拘留措施,然后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以转移财产、逃匿外地等方法逃避执行,经执行法院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必须追究刑责;
第二种情形:拒绝虚假申报财产。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有报告财产的义务,但往往见不到人,或者虚假的报告。对于这类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的,一定要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还拒不执行的,必须追究刑责;
第三种情形: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或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无法执行的;
第四种情形:恶意出租或者拒不交出执行标的物,导致司法拍卖受阻的;
第五种情形:能够交付拒不交付。如拒不交付财物、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第六种情形:有收入不履行。如得到房屋拆迁费、征地补偿款或者其他来源的收入后,仍未自动履行判决、裁定确定义务的;
第七种情形:假离婚、假买卖等。如将财产隐匿、转移至亲属或者其他人名下,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第八种情形:一个字“假”。如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虚假赠与、虚假债务、虚假租赁、虚假异议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第九种情形: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第十种情形: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或者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以及执行公务证件等,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上述十种情形之一,“老赖”都必须入刑。否则不但要履行判决裁定,还会受到惩罚,严重的失去自由,轻则丢了工作,没了事业。限老赖们十日内主动履行上述义务,否则必将追究老赖们的刑事责任。最高可判七年。记住了,七年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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