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分享正能量 引导维权新时代--法律实务讲座
张三欠李四货款12万元,双方约定2019年4月12日支付,到期后张三未支付,张三给李四写了一张欠条,今欠李四货款12万元,欠款人:张三 2019年6月29日,2022年6月24日,李四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欠条有没有过诉讼时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2020修正)(1994年3月26日,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你院鲁高法〈1992〉70号请示收悉。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据你院报告称,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因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欠款条之日起重新计算。
从本案来看,双方约定2019年4月12日支付,是否诉讼时效就应从这个日期计算呢?如果从这个日期计算,2022年4月12日前应当起诉,否则就过了诉讼时效,但根据上述规则来看,这个计算是错误的。因为张三重新出具了无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按照李四收到书写的欠款条的日期计算诉讼时效,也就是说2022年6月29日前应当起诉,否则对方提起诉讼抗辩,你又无法证明催要记录,哪就无法胜诉了。龚俊峰律师建议越早起诉越好,不仅不会过时效,还能找到人拿到钱。
为了减少你的诉前财产损失,如果你担心胜诉了拿不到,还花费了很多的律师费,你不妨试试这种全风险代理的模式。
龚俊峰律师承诺:
如果你也有钱没有收回来且未起诉,龚俊峰律师可以按照全风险的模式代理你的案件,经审核后双方商定拿到款项支付比例(非京地区交通食宿实报实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开始启动你的案件,如果的案件已经胜诉无法执行,金额在60万以下的,可以付费咨询指导一次,有需要代理或者咨询的加微信号:13261129358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具体事宜双方协商以委托代理合同为准。
当你看到这篇文章你有两个选择:
(1)你可以将他分享出去,让更多朋友看到;
(2)你可以不会理会他,就像你从未看见一样。
(放到你圈子里,朋友们会感激您)
推荐阅读
1、2021《离婚一本全》如何一次就把婚离掉?如何让其净身出户少分财产?
2、不知道被告身份信息,如何调取?有16种方法。
3、2021《民间借贷一本全》必知的43个法律常识。
4、欠钱多少才可立案抓人?敲重点!!
5、定了!欠债不还,这两种行为都是犯罪。
6、欠债不还,一切都为时已晚!没想到的事果然还是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