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
我服务你健康
您知道吗?
有一项服务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它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基本卫生权益
以下的内容您一定得了解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自2009年起实施
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
凡是辖区常住居民均可免费享受
项目包含很多贴心、实用的内容
总有一类适合您
更多详细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是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全体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
哪些人可以
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无论是城市或农村、户籍或非户籍的常住人口,都能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同的服务项目有不同的服务对象,可分为:
01
面向所有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服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服务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02
面向特定年龄、性别、人群的公共卫生服务,如预防接种、孕产妇与儿童健康管理、老年人管理等。
03
面向疾病患者的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2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等。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包括哪些内容?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非户籍居民。
服务内容:居民可以到常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建立健康档案,也可以在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家庭健康档案管理】中申请或查看。
二、健康教育服务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
服务内容:居民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的候诊区、 诊室、咨询处以及社区、街道等获取健康教育宣传资料、观看健康教育知识视频、参加健康咨询活动及健康知识讲座;就诊时可获得有针对性的健康知识及健康技能讲解。
三、预防接种服务
服务对象: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服务内容: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并进行管理;预防接种服务;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四、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的 0~6 岁儿童。
服务内容:根据儿童不同时期的生长发育特点,开展儿童保健系列服务,包括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健康指导和眼保健等健康管理服务)、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视力筛查等)。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服务内容:妇女怀孕后,从产前、孕期全程到产后42天都可享受到健康管理,包括孕早期、中期、晚期的健康管理(建立《母子健康手册》、产检、健康教育和指导等)、产后访视、产后42天健康检查等健康管理服务。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服务对象:辖区65岁及以上的常住居民。
服务内容: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可以享受一次较全面的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血糖、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B超、心电图)和健康指导。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高血压患者及2型糖尿病患者)
服务对象:辖区内 35 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中,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和2型糖尿病患者。
服务内容: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要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至少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等随访;根据病情控制情况开展分类干预;每年进行1次较全面的免费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
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服务内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随访 4 次,进行危险性评估;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分类干预;每年可享受1次健康检查,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心电图。
九、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服务对象:辖区内确诊的常住肺结核患者。
服务内容:筛查及推介转诊;第一次入户随访,对患者/家庭开展环境评估和健康教育;督导服药,在医务人员或家庭成员面视下服药;随访管理,定期随访,记录过程,安排转诊;分类干预,针对效果干预、调药或转诊;结案评估,评价疗效。
十、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服务对象: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和0-36个月常住儿童。
服务内容:65 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可享受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0-36个月儿童在儿童 6、12、18、24、30、36 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
十一、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
服务对象:辖区内服务人口。
服务内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发现和登记、相关信息报告及处理。
十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
服务内容: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