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入学 | 东平县佛山中学2024招生简章

文摘   2024-08-15 21:06   山东  



根据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城区2024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转学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现制定东平县佛山中学2024年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佛山中学位于县城西区,环境优美,设施齐全,为市级文明校园和市级规范化学校。学校现有教职员工231人,其中高级教师52人,中级教师132人,特级教师1人,国家级骨干教师4人,省市级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21人,泰山名师、泰山名班主任6人,功勋班主任1人。

    多年来,学校以实施“和美教育”为切入点,紧紧围绕“特色立校、质量强校”的办学思路,强化教学中心地位,抓细抓实过程管理,学校发展步入人心思进、干事创业的良性发展轨道,连续多年被评为县教育教学质量先进学校和优秀生培养先进学校,先后向高中输送了一大批考入清华大学等名校的优秀毕业生,赢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


一、招生(转学)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佛山中学招生范围:

汇河街以北,平湖路以西,园区主路以西。弹性学区:宿昌路以西,贯中大道以北,汇河街以南,弹性学区的学生可自愿选择到相应范围内的学校就读(详见《2024年城区初中招生范围示意图》);


2.在招生划片范围内实际居住、户籍在后屯派出所管辖的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城市社区居民的子女,实际落户一年以上(2023年7月31日以前〔含〕);
3.在招生划片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廉租房并实际居住6个月以上的居民子女(2024年1月31日以前〔含〕);
4.全县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客商人员子女;

5.具备经县人社部门备案劳动用工合同,工作满一年以上(2023年7月31日以前〔含〕)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2023年7月31日以前〔含〕)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6.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并实际营业一年以上(2023年7月31日以前〔含〕)的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二)生源类型及录取顺序

城区公办学校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住房和户籍情况(户籍、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用途须为住宅),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区域内按下列生源类型排序录取注册入学。

A 类:城区有户,城区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辖区内,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
B 类:城区无户,城区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辖区内,在辖区内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以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多套住房的,以实际居住的房产为依据入学。
C 类:城区有户,城区无房。
①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辖区内,其父母在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且在同一户口本上;
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招聘、人才引进等原因在城区工作,户籍已迁入区域内但无房产的;
③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区域内一年以上(2023年7月31日以前迁入),由学校入户调查核实。( C 类适龄儿童录取时,若学位不足则按①②③类顺序依次进行,若③类为空挂户籍,则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D 类:无房产无户籍(务工或经商)。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务工或经商,原居住地无法定监护人,且至少一人与我县城区工作单位签订了一年以上劳务合同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且辖区内具有合法固定居住证明,或在我县城区经商并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和经营规模,在城区持续合法经营一年以上,营业地点沿街或者商业街,使用商业用房(非居民用房),证件注明的营业地点与实际营业地点相符的,由学校入户调查核实。


二、招生(转学)办法

1

招生(转学)流程

今年招生(转学)采用网上报名方式,通过手机端“爱山东 APP ”,登录“东平县义务教育学校报名系统”网上报名(详见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网上报名时间:8月18日﹣8月20日,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采集。 
  1.用户注册。首先用手机端完成“爱山东 APP ”用户实名注册,需要家长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同时要填报联系人手机号码,要确保填报手机在招生期间畅通。
  2.信息填报。信息采集需要监护人信息(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等。填报信息务必准确,信息全部填报完成,确认无误后,提交系统审核。在信息采集期内,可以修改填报内容,信息采集期结束后,原则上不能再修改信息,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需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佛山中学,学校汇总统一报县教体局审核修改;对于线上报名存在困难的家长,可以于8月18日—8月20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佛山中学,由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上报名。
  
3.信息审核。信息采集完成后,平台数据与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与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进行数据对接,对户籍、房产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验证,审核情况将在报名系统中提供反馈。审核通过的学生不需要再进行提报证明材料;审核未通过的,如有异议,请于8月22日至8月23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佛山中学进行人工验证。如需入户核实的,学校安排专人进行入户调查核实。
  
4.查询结果。8月25日至26日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审核录取结果,8月27日招生截止。学校划片招生(转学)以城区合法房产且实际居住为原则,按照生源类型排序入学。今年城区招生工作压力仍然很大,对于申请转学的学生,学校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入学要求的,由县教体局视城区各学校的容量情况进行统筹调剂,不服从统筹调剂安排的,回户籍所在地或原就读学校就读。
 

2

现场报名

由于特殊原因,确实无法进行线上报名的请于8月18至8月20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佛山中学进行现场报名。

3

学生报到

审核通过的学生根据学校通知按时到学校报到。


三、相关说明

  1.在信息采集及整个报名、招生过程中,学生、家长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取消报名资格。

  2. 现场报名时限一位家长到校,不带孩子到校。家长应该提前了解并带齐资料(学校现场报名所需证件材料见附件)。

  3. 请关注“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及“东平县佛山中学”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相关招生信息。

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东平县佛山中学


四、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所有报名学生均需提交: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具体需另外提交的材料:
  (1)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内具有有效房权证明的:需提交有效房权证(不动产权证、正式网签购房合同等),并提供6个月以上的相关入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①具有城区户口,但父母无房产的:需提交房管局出具的父母无房证明。②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三代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为依据:需提交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权证(或正式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父母无房证明,并提供6个月以上的相关入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截止日期2024年1月31日(含)以前)。
  (3)进城经商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①在城区经商的无城区房产居民子女,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实体店经营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一年以上的(截止日期2023年7月31日(含)以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同时提供租房合同和经营的过程材料。②在城区务工的无城区房产居民子女,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我县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社部门认定的)一年以上的(截止日期2023年7月31日(含)以前),提供用工合同、由用工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证明。③提供父母双方无房证明材料。
 (4)符合下列条件的对象,视同城区学校服务区学生:①驻东平现役军人子女;②在东平注册经商办厂的企业法人代表子女(非东平县户籍)(以上对象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③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其他符合相关政策的,需要安排入学就读的。






附件

了解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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