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嘉峪关市公安局极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实质化运行,推动警检双方充分利用提前介入侦查、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学习交流等措施,相向而行,全面发力,深入探索完善配合落实机制,让公安侦查、检察办案质效因更到位的监督和更紧密的协作得到同步提升。
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职能作用,先后出台《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实施细则》《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制度》等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职能,针对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分歧问题及时联动、深入交流探讨,定期对侦协办运行情况进行复盘总结、推动落实,统一执法理念和执法尺度,共同提高刑事办案质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会商研判,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采取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公检法共同会商研判,提出侦查意见,统一证据标准,明确补证重点,促进案件快速侦办,助力高质效办案。组织召开警检案件交叉评查会,采取随机抽取和重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检察机关存疑不诉、公安机关撤案等类型案件进行重点评查,精准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促进规范办案,形成“评查-反馈-整改-提升”全链条闭环管理,守好案件质量“生命线”。
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数据共享优势,建立轻伤害案件监督立案专项监督模型,积极促成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办理中心成立,联合出台《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快速办理实施办法(试行)》,实现侦、诉、审“一站式”办理。以公检法同堂培训为契机,积极邀请检察院、法院相关同志同堂参训,共同提升办案能力,进一步密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为政法部门统一执法办案理念,实现执法司法“一盘棋”提供了有效途径。
下一步,嘉峪关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强化警检沟通衔接,着力探索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有力提高刑事办案质效和法律监督水平,持续促进公检双方实现共赢多赢,合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编辑 | 吴立智 校对 | 何旭霞 审核 | 于永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