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少年法治意识,让法治安全教育深入人心,9月25日下午,乐亭县第三实验小学特邀法治副校长安志民警官到校,为全体同学带来一场针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讲座。
安警官深入浅出、列举事例,以十个“不要”对同学们悉心教导。
一、不要盲目追星追网红,应远离低俗网红,崇拜奥运健儿等正能量人物。
二、不要随意点击陌生链接,小涛同学因点击陌生链接被骗走6000元,事例深刻。
三、不要沉迷暴力网络游戏,曾有初中生因沉迷此类游戏杀害父母,令人震惊。
四、不要在网络上骂人、发布打架视频,张某某辱骂交警被判刑,传播打架视频亦违法。
五、不要偷东西,高中生黄某因偷东西被判刑,后果严重。
六、不要抢钱物,中学生刘某、李某抢200元被判刑,凸显抢劫罪处罚严厉。
七、不要参与校园欺凌,初二女生张某遭欺凌,欺凌者被判刑。
八、不要携带管制刀具,有少年因持刀伤人面临严惩。
九、不要接触毒品,小强吸毒后杀害父母。
十、不要违反交通法规,众多学生因违反交通法规酿成悲剧。
讲座中,安警官语重心长地告诫同学们务必汲取教训,严格要求自己,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为创建和谐、平安校园,营造良好成长氛围共同努力。
学校副校长汪洪主持此次活动,并对此次讲座进行总结,同时提出期望:她要求同学们以此次法治宣传讲座为契机,不断提升自我,真正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小公民,并祝愿同学们在法治阳光的照耀下茁壮成长。
法治宣传讲座活动结束后,同学们在老师带领下,参加了县公安局开展的“警营开放日”活动。活动中,同学们和县公安局警官亲密互动,对于法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县公安局还为同学们带来安全手册和法律手册等,让学生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都要有法可依、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完】
撰 稿:刘志红
编 辑:刘春清 审 核:赵丽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