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的通知》(鲁教财〔2021〕15号)《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引进第三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相关工作要求,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发布了《关于遴选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的通知》,经过申报、审核等认定程序,现将拟准入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11月26日。
公示期内,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书面向我部门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天鸿路36号)
联系电话:
安全法规科:2341079
体育科:2341719
基础教育科:2341733
淄博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