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
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4年下半年威远县公开考核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24〕18号)和《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发〔2023〕4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威远县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经汇总各考核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意见后,现将有关事项集中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本次为编制内公开考核招聘,招聘人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二、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共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具体岗位、招聘名额及单位性质等详见《内江市威远县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考核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医风医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考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本公告具体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内江市威远县2024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6)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社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凡招聘条件中对年龄、工作经历等有明确要求的,其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2025年1月6日)。如对35周岁及以下年龄的计算方式为:含在报名首日尚未满36岁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考核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发布考核招聘信息。
考核招聘过程信息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考核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核招聘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①威远县卫生健康局人事与科教股(威远县严陵镇河东街169号,联系电话:0832-8103498)。
②中共威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股(威远县严陵镇东一街50号,联系电话: 0832-8126700)。
③威远县财政局人事股(威远县严陵镇小东街211号,联系电话:0832-8223028)。
④威远县农业农村局政工人事股(威远县严陵镇河东街54号,联系电话:0832-8106651)。
⑤威远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政工人事股(威远县严陵镇桂花北路389号,联系电话:0832-5810011)。
⑥威远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威远县连界镇漫城社区漫城商业街88号,联系电话:0832-6183705)。
⑦中国共产党威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股(威远县严陵镇东一街50号,联系电话: 0832-8240043)。
4.所需资料。本人须持下列相关证件、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
①《威远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及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②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④报考岗位所需的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⑤报考者如系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温馨提示: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且调查属实的,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工作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开考比例:形成差额即可开考,如未形成差额,则相应调减该岗位考聘名额直至取消该考聘岗位。
2.组织面试:面试题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具有出题资质的机构购买。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及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新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考生须提前30分钟赶到面试场报到,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场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的面试成绩、排名等情况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面试题,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注意事项: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有关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报考者请保持电话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迟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本人承担。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如有残疾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怀孕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国公考录函〔2009〕7号复函精神执行。孕期结束视身体恢复情况接受未检项目后,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体检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有关事宜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另行通知。
(五)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要求执行,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并合格)。因递补人员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合格后又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各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按规定在内江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批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中共威远县委组织部、威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后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如系在职人员,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程序向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工作流动手续;如系非在职人员, 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的,从本次公开考聘报名之日起,取消其1年内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者,一经查实,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考核招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凡新聘用的威远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在服务期内辞聘的,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五、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在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工作纪律,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在招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成都理工大学2024年科研助理第二批招聘公告
按照国家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教学科研事业发展现状,学校本次新开发了一批科研助理岗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
二、岗位性质
科研助理属于社会用工,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岗位管理,采用合同制编外聘用管理。
三、岗位设置
学校本次开发4个校级科研助理岗位,岗位设置情况详见《成都理工大学开发科研助理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请应聘者如实填写《成都理工大学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个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业绩证明及各类荣誉证书等扫描件一并发送至对应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科研助理”,同时填报《应聘者个人信息表》(附件3)并将电子档发送至单位联系人邮箱(254004660@qq.com)。
(二)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6日止。
(三)资格审查与心理测评
成都理工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应聘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心理测评。资格审查和心理测评通过后方能参加面试。
(四)面试及结果公示
校级科研助理采取现场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学校将在成都理工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网站(http://www.kjc.cdut.edu.cn)对拟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体检与教职工准入查询
公示无异议后,请相关人员自行到二甲及以上等级医院体检,并由成都理工大学人事处对该部分人员进行教职工准入查询。
(六)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且准入查询通过后,该部分人员方为学校最终确定的聘用人员,学校将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指定地点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成都理工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网站上公告。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递补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成都理工大学科研管理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本次招聘辅导培训班。
七、咨询电话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黄老师 (028)84077066
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
2024年第三批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有关规定,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拟公开考核招聘3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基本情况
学校地处绵阳市城市中心的繁华地段,是绵阳市教体局直属学校,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于1740年(清乾隆5年),是绵阳市办学历史最悠久的学校,宋代文豪欧阳修诞生于此。
学校被教育部、省、市表彰为“宋庆龄少年儿童科技发明全国优秀示范基地”“全国优秀学科专家团队工作室”“四川省首批文明校园”“四川省校本研修示范学校”“四川省射击训练基地”“绵阳市义务教育质量先进单位”。
学校是“新加坡公派留学学校”“德国歌德学院项目联系学校”“中美千校携手”合作学校,俄罗斯、乌克兰留学直通学校,西安交大少年班直升学校。跳绳队获得全国跳绳比赛特等奖;射击、赛艇、皮划艇在省级赛中均获得优异成绩;文艺汇演多次获得省市特等奖。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所列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二)基本条件
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愿意在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服务5年以上
5.持有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在党纪、政纪(政务)影响期内的;
2.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绵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内的、通过考察的;
6.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在绵阳市相关企事业单位辞职未满一年或辞退未满两年的;
7.现已在绵阳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及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现役军人;
8.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考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
1.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1月10日17:00。
(1)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真实、准确填写《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审核表》(以下简称《报名审核表》)的各项内容。网上报考人员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1月10日17:00期间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526394402@qq.com:
①《报名审核表》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英寸证件照片1张;
②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验证报告扫描件;国内应届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公费师范生协议扫描件;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④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扫描件;
⑤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3)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考核,未接到考核通知的,资格初审不合格。
2.考核报到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月11日
地点: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绵阳市警钟街78号)修德楼
考核报到时须提供网上报名材料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其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现场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考核资格。
资格复审贯穿于考核工作全过程,如在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条件等情况,将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核
1.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月11日-1月12日
地点: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绵阳市警钟街78号)修德楼
2.考核
采取笔试、试讲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每科100分;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笔试考核结束后,按照1:5确定试讲人员名单;试讲考核结束后,按1:3确定综合面试人员名单。综合面试结束后,按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不得确认为拟聘用人员;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我校将在考试结束当天公布(张贴于学校公示栏)。
四、体检及综合考察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参加综合考核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如在此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我校报市教体局、市委编办协商确定。如需递补,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五、公示
经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者由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如在此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我校报市教体局、市委编办协商确定。如需递补,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在聘用前送交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
我校及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我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
1.符合绵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范围人员,按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2.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0816-2212860
咨询电话:白老师15983632908 李老师13881186756
附件:1.《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2024年第三批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2024年第三批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审核表》
四川省绵阳第一中学
2024年12月31日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 四川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教育融媒体中心(四川教育电视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舆情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单位官网(https://rmt.sc.edu.cn/,下同)上发布]。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性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单位地址:成都市双流区黄荆路9号。
(三)主要职能: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出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在四川省教育厅党组领导下,做好新形势下四川教育宣传工作;承担全省教育系统新闻舆论、教育舆情监测与分析事务性工作;负责编辑、出版、发行《教育导报》《少年百科知识报》《四川教育》《今日中学生》《当代职校生》等报纸、杂志;负责运行维护四川教育电视台、“四川教育发布”等媒体平台;负责省级教育融媒体宣传平台开发与建设;组织开展教育宣传、培训等相关教育服务活动;完成四川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教育融媒体中心(四川教育电视台)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条件要求”和“其他条件”中涉及的专业要求三栏分别相符。
(5)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年龄、学历学位、最低服务年限、工作经历年限等资格条件相关事项计算的时间节点按公告要求执行,公告未作明确的均截至2024年12月30日(公告第1日)。
三、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要求
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在报名前对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本单位最终确定。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报名时需按报考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含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其中,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
(4)本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5)个人获奖证书。
(6)本人工作以来取得的工作实绩、科研成果目录及相关佐证资料(含公开发表论文及著作,承担的科研项目、课题立结项材料及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奖励等)。
(7)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经历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须注明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8)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并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9)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相关报名资料扫描成电子资料(报名表同时提供word文档)打包为压缩文件于2025年1月7日17:00前发送至scjyrmtzx@163.com邮箱,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后续邮件不再有效。邮件标题须统一格式:“报考岗位+姓名”,电子资料须清晰可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料不齐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均作资格不合格处理。
2.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考者基本信息、报考资格以及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邮箱发送笔试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二)笔试及面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环节,笔试、面试满分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范围。笔试主要考察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或岗位职业基本要求,不指定参考教材。
(2)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按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单位官网查询笔试成绩及排名。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公布成绩的2个工作日内通过邮箱或电话申请查分。
2.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范围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与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单位官网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通过邮箱发送面试资格审查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3)面试资格审查。报考者按资格面审通知书要求的时间地点将上述报名材料(含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交至本单位进行面试资格面审。材料验示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面审时签订诚信承诺书。面审通过,出具面试通知书。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4)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面试缺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如因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面试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3.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单位官网查询面试人员的总成绩及排名,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若某个岗位产生空缺,经单位研究,可以从符合空缺岗位报考条件且未进入体检环节且同意岗位调剂的人员里面,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该空缺岗位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集合地点随体检人员名单一并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4.复检及递补。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本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本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四)考察
本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原招聘公告发布平台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的姓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排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招聘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出现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六)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将以下材料提交本单位。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尚未就业的须提供有效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应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4.按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单位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最终审核确认。审查审核合格,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签订劳动合同聘用。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
五、薪酬福利
薪酬福利按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单位在公开招聘中,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特别提示
(一)所有岗位招聘的人员因工作安排需要兼任其他相关工作的,应服从工作安排。
(二)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单位官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及查看邮箱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八、咨询、监督电话
综合政策咨询电话:028-86110869,028-86119968;监督电话:028-86113896。
附件:1.四川省教育融媒体中心(四川教育电视台)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四川省教育融媒体中心(四川教育电视台)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川省教育融媒体中心(四川教育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