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上户和入学的事情都顺利解决了,多亏了检察官的帮助,实在太感谢您了!”近日,受助者林某、刘某在给湖南省浏阳市检察院检察官李定妮打来的电话中连声表示感谢。
林某与刘某是浏阳市普迹镇村民,1991年1月,年仅19岁的刘某因身份证仍在申办中,以虚报已满20周岁的方式与28岁的林某向浏阳市原普迹乡民政办申请结婚登记,因刘某未提供身份证,民政办仅对2人进行了登记,未发放结婚证书。1991年11月,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刘某与林某再次向该镇民政办申请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书。婚后共育一子,可林某独子不幸于2016年因车祸去世,年过五旬的失独林某悲痛之余,于2022年领养一女。但在提供结婚证为小孩上户时,因原结婚证已破毁,需更换新证,而在申办换证时,又因之前虚报年龄申请登记结婚导致系统存在重复婚姻登记情况,无法进行换证。孩子上不了户口,上学也成了问题,这让夫妻二人头痛不已。
经民政局办事员提醒,两人到浏阳市检察院寻求帮助。承办检察官在听取二人陈述后,向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婚姻登记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民政局婚姻登记负责人等召开听证会,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后,该院向浏阳市民政局制发了撤销林某与刘某第一次结婚登记的检察建议,浏阳市民政局在接到检察建议后迅速整改到位。至此,林某幼女上户、入学问题也顺利得到解决。
今年以来,浏阳市检察院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婚姻登记领域行政检察专项监督活动,与市民政局、市妇联通过建立日常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机制,合力解决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婚姻登记问题5个,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