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法律监督,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降低校园周边的事故发生率,守护好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环境,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浏阳市检察院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情况进行了详细调研。2024年9月2日,浏阳市检察院根据调研情况组织召开磋商会,与相关职能部门就校园周边安全问题进行座谈磋商。会议邀请浏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清,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傅爱华,浏阳市公安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浏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朝阳参加会议,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宏伟主持会议。
会上,浏阳市检察院就前期开展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调研情况作了具体汇报,介绍了调研基本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建议。与会相关职能部门对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问题作了表态发言,均表示会予以重视,加大整改力度,履行好职责职能。
傅爱华表示,推动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是做好“一法一条例一办法”执法检查工作的必然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二是要履职尽责,进一步厘清责任;三是要限期整改,督促部门履职。
罗朝阳指出,做好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完善工作,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汇聚工作合力;二是要压实工作责任,促进厘清部门职责,以点带面,举一反三,逐一推动问题解决;三是要依法能动履职,通过运用大数据赋能,依法处罚等方式,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陈清强调,聚焦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整治是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条例一办法”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和市检察院“检察官行走浏阳”的生动实践。一是要提高认识抓整改,检察院、各执法部门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步调一致,实现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同频共振;二是要落实责任抓整改,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划分,不能推诿塞责,共抓校园道路周边交通安全;三是要突出重点抓整改,各执法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严负其责、履行好主体责任,明确工作举措;四是要创新机制抓整改,采取对校园周边主要干线分时管控、分时段停车、分时段放学、分校门进出等方式,形成整改合力。
下一步,浏阳市检察院将在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根据调研情况,加强法律监督,能动履职,以检察建议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共护校园周边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