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瑞芳同志原籍甘肃泾川,1935年11月11日生于甘肃省天水市。1951年9月参加工作,1979年 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年9月至1951年9月,先后在天水市女师附小、天水中学学习;1951年9月至1952年5月,先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天水军分区卫生科、文工团担任护士、演员;1952年5月至1999年3月,调入陕西省戏曲研究院工作,曾先后担任演员、团长、副院长等职务。
李瑞芳同志在职期间曾历任中国剧协理事、陕西省戏剧家协会常务理事、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荣获“全国优秀文艺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中国戏曲表演艺术终身成就奖、国务院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等。1999年3月退休。
李瑞芳同志工闺门旦、青衣、老旦,长于眉户,擅演秦腔、碗碗腔(华剧),传统戏、现代戏皆能。
在半个多世纪的艺术生涯中,李瑞芳同志曾在《红色娘子军》《红灯记》《杜鹃山》《蝶恋花》《曲江歌女》《金琬钗》《恩仇记》《梁秋燕》《十二把镰刀》《杏花村》《杨贵妃》《真的·真的》《白蛇传》等剧目中,成功塑造了众多不同年龄、性格迥异的戏曲舞台人物形象,尤以饰演现代女性著称。
李瑞芳同志表演生动鲜活,真切细腻,演唱声情并茂,独树一帜。一曲《梁秋燕》享誉全国,在群众中有“看了梁秋燕,三天不吃饭”的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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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秋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