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南京市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摘   2024-12-02 15:08   江苏  


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补贴申报的通知》(宁人社函〔2024〕170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通过引才机构等社会力量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江北新区直管区企业。



申报条件

(一)企业

1. 在江北新区直管区内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所属产业领域符合南京市“4266”产业体系、江北新区现代产业体系及重点发展方向

3. 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4. 企业与引才机构签订中介合同,并实际支付佣金。


(二)海外高层次人才

1. 拥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其中,海外留学人员应取得海外博士学位;海外工作经历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在海外知名企业、金融机构、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担任高级职务,海外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2. 近3年首次引进到申报企业工作,即2022年1月1日以后由南京以外地区引进到申报企业全职工作,且在申报企业全职工作已满1年,与申报企业签订3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依法在江北新区直管区内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年薪不低于40万元(税前)。

3. 入选市级以上人才计划或符合《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适用对象(目录)》A、B、C、D类人才相当条件。


(三)引才机构

具有合法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市、区业务主管部门认可的海内外人才组织、引才引智工作站和人才协会等。其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在南京市依法合规经营;海内外人才组织、引才引智工作站和人才协会等,应具有正规营业执照或注册许可,与南京市、新区业务主管部门签订合作协议或获得认可证明,且为南京市招才引智取得实绩。



申报程序

1. 企业申报。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至企业所属产业平台或街道。

2. 审核提交。经产业平台或街道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后,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党群工作部。

3. 复核报送。党群工作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通过后报送至市人社局。

4. 市级遴选。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开展评议,根据企业运营情况、引进海外人才的数量及层次、引才绩效、引才机构实力等进行综合衡量,择优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扶持政策

按照企业实际支付引才机构佣金的50%给予企业补贴,单个引才项目最高补贴1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贴50万元。


企业已享受南京市引才用才示范单位奖励、江北新区引才中介费用补贴、“海外人才合伙人”中介引才奖励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符合条件的重大创新平台可参照企业享受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补贴。


申报要求

1. 申报企业须填写《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补贴申报表》,与相关证明材料合并装订(一式5份),并报送电子文档(见附件)。

2. 产业平台、街道于2024年12月4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逾期不予受理。

3. 企业应当对引进海外人才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企业,除追回补贴经费外,纳入失信联合惩戒系统,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联系电话:025-88029278


附件:《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补贴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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