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张雪,女,1996年出生

文摘   2024-11-16 18:01   山西  

陕西省旬邑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1、被执行人:赵剑,男,汉族,1980年4月15日出生,住旬邑县张洪镇赵家村,村民,身份证号码:61042919800415****。
执行案号:(2023)陕0429执575号。
执行标的:人民币129398.69元及利息。

2、被执行人:张雪,女,汉族,1996年9月29日出生,住旬邑县西大街凤凰茗居小区,居民,身份证号码:61042919960929****。
执行案号:(2023)陕0429执580号。
执行标的:人民币60348.79元及利息。

3、被执行人:王琪,男,汉族,1997年6月4日出生,住旬邑县太村镇罗家村,村民,身份证号码:61042919970604****。
执行案号:(2023)陕0429执581号。
执行标的:人民币93765.68元及利息。

4、被执行人:任玉平,男,汉族,1964年12月3日出生,住旬邑县职田镇照庄村,村民,身份证号码:61042919641203****。

执行案号:(2024)陕0429执恢35号。
执行标的:人民币136625.86元及利息。

5、被执行人:潘海刚,男,汉族,1994年2月12日出生,住旬邑县张洪镇上皇楼村,村民,身份证号码:61042919940212****。
执行案号:(2024)陕0429执227号。
执行标的:人民币49770元及利息。
四、悬赏条件
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于举报人奖励。
五、悬赏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止。
七、特别声明
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并立即展开查控措施,事后及时兑付奖励。同时对恶意举报或虚假举报的行为经本院查实后将依法予以处置。
举报电话:18165006396
联系人:田法官
特此公告!
旬邑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4)甘0602执恢1383号
申请执行人钟朋、 张小平与被执行人杨军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杨军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悬赏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杨军,男,1976年12月4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新华乡新华村一组18号。身份证号:62230119761204****。
执行依据: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2019)甘0602民初534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金额:76000元。
悬赏内容: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杨军藏匿住所、行踪线索能使本院对杨军实施有效控制的,对举报人给予2000元的奖励;对提供杨军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使得本院实际执行到位的,对举报人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的奖励。
悬赏期限:六个月
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举报行为予以保密
联系方式:0935-2410198、19968500618
特此公告。
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责编:张帆

编辑:九月

来源:旬邑法院、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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