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
记者了解到
宁夏将建立
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
和护理“两项补贴”制度
补贴发放给
具有宁夏户籍且符合相应条件的
老年人
城乡低保对象中的60周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城乡低保对象中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轻度失能老年人100元/人每月,中度失能老年人150元/人每月,重度、完全失能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200元/人每月。
用于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以及入住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相关支出。
城乡低保对象中60周岁及以上的中度、重度及完全失能老年人。
中度失能老年人150元/人每月,重度、完全失能老年人200元/人每月。
用于支付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或医疗机构的部分基础护理费,以及老年人接受居家上门和社区专业康复护理等服务费用。
来源:宁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