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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靖安县双溪镇双溪村集体土地棚改安置选房分房的公告
为做好靖安县双溪镇双溪村集体土地棚改安置选房分房工作,全面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工作原则和“先签先选”原则,切实保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保障选房分房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现将选房分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房分房时间
选房分房工作分三批次进行,第一批次时间:2025年1月15日1天;第二批次时间:2025年1月16日上午—2025年1月17日上午,共1.5天;第三批次时间:2025年1月20日上午—2025年1月22日上午,共2.5天。每批次第二轮至第四轮选房时间及序号另行通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进行选房分房,被征收人按照规定时间提前到达选房分房现场,参加选房分房。
二、选房分房地点
城南健身公园书山广场(靖安县二中西侧)。
三、选房分房对象
此次选房分房对象为双溪镇双溪村集体土地棚改安置的被征收户,共160户。选房分房人以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中确定的被征收人为准。
四、房源信息
此次房源共计697套,其中:
1.小户型(二室二厅一卫):40套;
2.中户型(三室二厅一卫):12套;
3.大户型(三室二厅二卫):645套。
第一批次:双溪花园小区建设征迁及西门古街建设征迁安置房源供应点为双溪花园1#1单元、1#5单元101、201、301、302、401,2#4单元、9#1单元、10#3单元、12#1单元、15#2单元、19#2单元,共计119套。
第二批次:南外路、北外路建设征迁安置房源供应点为双溪花园1#5单元501、601、402、502、602,1#2单元、2#1单元、2#5单元101、201、301、302;9#2单元、10#4单元、12#2单元、15#3单元、19#1单元、20#1单元,共计145套。
第三批次:南外路两侧棚户区改造征迁安置房源供应点为双溪花园1#3单元、1#4单元、2#2单元、2#3单元、2#5单元401、501、601、402、502、602,3#、5#、6#、7#、10#1单元、10#2单元、11#、12#3单元、12#4单元、15#1单元、17#、21#、23#,共计433套。
五、选房分房原则
坚持“按时依次”的原则:被征收人按选房分房顺序号依次进场选房,超过10分钟未到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序号优先选房分房权利,选房分房领导小组有权采取后序号选房人自动递上的方式选房分房,确保选房分房有序进行。选房分房中,选房人延迟赶到且本批次分房未结束的,依申请可以在其分房顺序号后的其他选房人任何分房顺序号前插入补选房;如延迟赶到且本批次分房已结束的,依申请可以在下一批次任何分房顺序号前插入补选房。
对未按要求时间及时参加选房分房的,由县公证机关进行公证,集中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号。本批次选房分房全面结束未参加选房分房的视为自愿自动放弃选房分房资格。
靖安县双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