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广东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就医指南》
(以下简称《指南》)
为参保人提供更清晰
更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冠心病等5个门特
明年起可跨省直接结算
《指南》规定,门特待遇认定原则上应在广东省内具备待遇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参保人跨省就医时需享受门特待遇的,需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将门特待遇认定信息上传至医保信息系统。
广东多数地市已支持省内
临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市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异地生育就医人员:符合国家、省生育政策的异地就医人员。
▲就医流程
根据《指南》,参保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住院、门诊和门特医疗费用时,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特范围等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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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东卫生在线 粤省事
编辑 | 张浩
校对 | 徐樾
审核 | 王婷婷
监制 | 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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