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靖江市司法局、靖江市人民法院、靖江市公安局密切配合,前期经过发布选任公告、个人报名、组织推荐、随机抽选、资格审查、征求意见等环节,拟确定以下160名同志为我市人民法院2024年人民陪审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现予以公示:
丁红伟、万婷(女)、王凤(女)、王健、王彬、王颖(女)、王云栋、王怀玉、王其琳、王国进、王侯杰、毛降玉(女)、卢晓波、叶超、叶朋飞、田甜(女)、包玉琴(女)、冯静(女)、冯太兵、朱剑、朱瑶(女)、朱燕(女)、朱国锋、朱晓君(女)、朱盈譞(女)、乔炎(女)、刘亮(女)、刘勇(女)、刘娟(女)、刘惠(女)、刘广德、刘江松、刘佳佳(女)、刘晓林、刘雯婷(女)、刘鉴平、江战宇、许静(女)、孙建华(女)、李斌(女)、李婷婷(女)、杨东、杨菲(女)、杨惠娟(女)、肖旭东、吴军、吴冬宁、吴炎军、何源、何灿芬(女)、何淋芝(女)、汪云(女)、沙海霞(女)、沈宇凤(女)、宋秀萍(女)、张伟、张杜(女)、张辉、张震、张璐(女)、张卫东、张月萍(女)、陆有为、陆红燕(女)、陆建钢、陆祖球、陈俊、陈玉(女)、陈帅、陈林、陈俊、陈莹(女)、陈靖、陈璐(女)、陈小东、陈小健、陈仁林、陈建青、陈思诗(女)、陈修银(女)、陈炳兴、陈铃琳(女)、陈雯洁(女)、邵有松、范平(女)、范顺颖(女)、郁萍(女)、季菁(女)、季荣庆、季成海、金洁(女)、金钰、周云华(女)、周仁杰、周平桂、周乔蓝、周泳毅(女)、周富和、郑雷、郑建圻、赵建华(女)、赵美云(女)、侯洁(女)、闻红兴、姜涛、姜慧(女)、姚玉良、姚静玉(女)、秦滢(女)、袁红美(女)、袁建东、袁建明、莫韩渌(女)、贾铃铃(女)、顾进球、顾志刚、顾洪英(女)、顾益君、钱明、钱玲(女)、钱琼(女)、钱超(女)、钱鹏、钱霞(女)、钱立胜、钱国勤(女)、钱建平、徐君红(女)、徐双燕(女)、殷广芝、高云燕(女)、唐晨(女)、浦宇(女)、展飞(女)、展卫明、展春芳(女)、陶怡、陶静(女)、黄芳(女)、黄菁(女)、黄银(女)、黄琴(女)、黄颖(女)、黄霞(女)、黄正银、黄光辰、黄爱评(女)、盛洁、盛铮、葛美珍(女)、臧希桐、翟军、缪帅、缪剑萍(女)、潘海静(女)、薛铎(女)、薛静(女)、戴斌、鞠芸钰(女)、瞿轶坤。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9日-10月14日。
公示期内,对公示的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进行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真实姓名。靖江市司法局将会同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监督电话:0523-89183235,来访来信联系地址:靖江市司法局基层治理科。
靖江市司法局
靖江市人民法院
靖江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