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护理人员15名。现将具体招聘要求公告如下:
1、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3、招聘程序: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医疗工作充满热情,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养,诚信正直,责任心强。 3、热爱护理卫生事业,具备高度的职业敬业精神,致力于专业发展与贡献。 4、身体状况符合所应聘岗位的体检标准,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4、资格:取得护士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5、年龄:30周岁以下(含30岁,出生日期在1994年11月06日之后)。 6、户籍:限贵州省户籍(2024年1月1日及之前具有贵州户籍)。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3、现场报名地址:兴仁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行政楼二楼)。 4、网络报名邮箱:376006207@qq.com。 (1)《兴仁市人民医院自主招聘护理人员报名表》(附件)。 (5)《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护士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9)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1张用于打印准考证。) (1)将报名所需材料(1)至(8)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并投递至指定邮箱。另附考生近期个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存储为JPG格式,宽高比为4:5,大小为800×640,不超过5MB。 (2)收到报名成功消息后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费缴纳,并备注XXX考生报名费。 (3)原件审核:请在领取准考证时,务必携带所有相关证件的原件进行现场审核,未进行现场审核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机会。 根据招聘公告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证件真实、齐全、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另行通知到兴仁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部领取准考证。如委托他人领取,需附本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 4、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则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5、考试要求: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天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仍然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3、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原因造成空岗的,将依照排名进行递补。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将被列入考察对象,由兴仁市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考察。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不予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2、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人员必须服从医院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兴仁市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信息来源:http://www.xrsrmyy.com/content/show/id/51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