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改革任务千头万绪,得其法则事半功倍。
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破和立的辩证统一,破立并举、先立后破,该立的积极主动立起来,该破的在立的基础上及时破,在破立统一中实现改革蹄疾步稳”。这一深刻论述,为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安排改革任务的先后顺序、把握好推进改革的时度效、加强各项举措协调配合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立是破非,是改革的基本逻辑。回望40多年的改革开放历程,我们一次次在关键的“破”与“立”之间校准了前行的航向。当前,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无论深度还是广度,都比过去要求更高,先立后破强调的是“立”的节奏时机。“不能把手里吃饭的家伙先扔了,结果新的吃饭家伙还没拿到手,这不行。”习近平总书记这一形象生动的比喻,是对“先立后破”的最好诠释。
“破”不是改弦更张,“立”也不是另起炉灶。“破”和“立”都要围绕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展开,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切实把一系列战略部署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动态过程,必然随着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必然包括不断健全已有制度和推进新实践新领域制度创新、填补制度空白等问题。“先立后破”的方法论意义,就是要顺应时代发展新趋势、实践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发挥好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破除阻碍生产力持续涌流的堵点卡点;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完善和发展包括政治制度、法律法规体系、文化体制机制、生态文明体制在内的各项制度体制安排;通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让制度优势更充分地转化为治理效能,让治理效能落地为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