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 2024年11月10日
去年以来,宝鸡市眉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检察护企”和“三个年”活动部署要求,坚持依法履职、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为促进眉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全链条服务,让检察护企有温度。落实领导包企。制定“三个年”活动工作实施方案,领导班子成员包抓园区、联系商会,为企业发展“把脉问诊”,解决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问题8个,完善制度机制6项。选派服务专员。在猕猴桃产业园、纺织产业园、砖机产业园等6大产业园区设立检察官办公室,选派12名检察官担任产业园区法律服务专员。共开展民企法治宣传讲座11场次,企业中层法治培训6场次。开展联合帮扶。在县工商联设立检察官联络室,签订《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合作协议》。制定《关于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化解法律风险,协调解决问题。
全过程监督,让检察护企有力度。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为恶意揽工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犯罪2案6人,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32人。针对假化肥案的办理,及时向县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监督在全县开展为期1个月的化肥市场专项整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设立猕猴桃、钛产业两个知识产权联系点。针对“四大网络”销售平台冒用、乱用眉县猕猴桃国家地理标志等问题,立办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案件5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件,监督取消部分企业眉县猕猴桃标志使用权限,销毁彩页6万张,扣押彩页32370张。注重民企权益保护。对27户企业非法取水问题立案调查,同时就企业取水证办理问题组织县水利局、行政审批局召开协调会2次,已督促完成13户企业用水许可证的办理。
全方位保护,让检察护企有深度。服务民企发展需求。结合案件办理,围绕安全生产、知识产权、职务犯罪等4个方面20多个罪名,编印《服务民企发展法律手册》3000余册。针对走访调研中民企反映的合同签订、融资担保等方面问题,编印《企业法律风险预防手册》2000余册。畅通民企诉求渠道。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通民营企业法治诉求绿色通道,设立民营经济服务热线、民营经济专用邮箱。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发展专题检察开放日活动,听取、收集民营企业意见建议7条,为民企提供合同篇、劳资篇专题法治讲座3场次。开展民企共建联建。与部分商会、企业建立支部联建协议,实现检企协同共促。2024年5月,正值猕猴桃授粉季节,接到县秦创原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点移交假花粉案件线索,该院督促县市场监管部门对全县花粉销售门店进行了全面整治排查,并对该案立案调查。结合与周至县检察院建立的推进猕猴桃产业协同保护工作机制,同时将线索移送至周至县检察院。
来源:陕西日报
来源:眉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郭仲乐
编辑:张博 校对: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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