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体育课受伤谁来赔?学校有责任吗?法院判了

时事   2024-09-01 18:26   湖南  

郴州法院发布2起校园安全典型案例



校园安全无小事,值此9月开学季,郴州法院发布2起校园安全典型案例,旨在对未成年人及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和法治宣传,提醒、督促中小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切实履行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职责,助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校园安全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氛围。

01

小学生体育课自由活动期间意外受伤,学校是否需要担责?

基本案情

寄宿制9岁小学生在上午11时上体育课自由活动期间,玩“跳墩子”时被裙子绊倒,不慎摔伤导致左手肘受伤,直至晚上18时生活老师给其洗澡时发现异常后送医治疗,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家长认为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遂诉至法院,主张学校赔偿各项损失近11万余元。学校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校方责任险。近日,桂阳法院审结了这样的一起因小学生在校意外受伤引发的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件,依法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桂阳支公司在保险限额内代被告某学校赔偿原告彭某各项费用共计29759元。


法院判决

经审理查明,原告彭某是被告某学校寄宿制二年级学生,2019年7月2日上午11时许,原告彭某在体育课快下课,体育老师让学生自由活动期间,原告和另一同学在操场边约其半人高的墩子旁玩,原告从墩子往下跳到地面上,因当时身着裙子,下跳过程中不慎被裙子绊倒,摔到地面时左手肘撑地,导致了左手肘受伤。

原告受伤后未主动向老师进行报告,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在事故发生后也未发现原告有异常情形,原告晚上没有去食堂吃晚餐,直至晚上约6时许,负责就寝的生活老师给原告洗澡时,才发现原告手臂红肿,经询问得知了原告摔伤的事情。随后,学校给原告的父亲打电话,告知原告摔伤的事情,要家长送去医院治疗。经鉴定,原告彭某此次受伤造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99197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系教育机构责任纠纷,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本案中,原告彭某是被告某学校寄宿制二年级学生,事故发生时9岁,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原告在体育课自由活动期间自行从操场旁的墩子上跳下,不慎被裙子绊住摔倒在地,造成左手肘受伤,且在受伤后也未主动向老师进行报告,故本次事故的发生是原告在玩耍的过程中自身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导致,其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较大的过错,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被告某学校作为教育机构,对在其学校学习、生活期间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学校在体育课的自由活动期间疏于管理,未尽到有效保护和安全保障义务,对原告受到损害存在一定过错,应按照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综合本案具体案情,本院酌定原告承担70%责任,被告某学校承担30%的责任。因被告某学校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桂阳支公司处投保了校方责任险,故被告某保险公司桂阳支公司应在保险限额内代被告某学校承担赔偿责任。综上,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校园体育是我国体育事业的重要构成部分,是培养青少年强健体魄、健康心理和坚毅品质的重要阵地。学校应当在加强学生体育锻炼的同时,注意运动期间及自由活动期间的风险防范,建立全面的风险防范计划,强化教职工及学生的安全培训,并定期更新防范策略,努力消除安全隐患,更好地履行在体育教育中的责任,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

02

未按规定避让校车,撞倒一幼儿园学生 法院:承担全部责任!

基本案情

2023年12月28日16时30分许,被告陈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某路段时,因安全意识不足,未按规定避让校车,减速慢行,将从校车下来后由西往东横过道路的胡某(胡某系某幼儿园学生)撞倒,造成胡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临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陈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胡某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胡某被送往临武县中医医院住院治疗。另查明,被告陈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在被告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案发时在保险期间内。


法院判决

被告陈某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故对于原告胡某的因此次交通事故受到的损失,应由其投保的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予以赔偿。另第三人某幼儿园在本次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并不存在过错,且某幼儿园制定了明确的校车管理规范和向学生普及了校车乘车安全知识,事故发生当日对原告的乘车安全也尽到了注意义务(即由老师带领原告下车),故第三人某幼儿园对原告的各项损失不承担责任。

法官说法

“不按规定避让校车”主要是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33条中“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等规定。

校车承载着每个孩子的安全,也承载着每个家庭的希望,只有平安出行,关爱生命旅程,才能为孩子美好的未来铺就平安之路,请广大驾驶员遵法守规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桂阳法院、临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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