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的一天,天气阴冷,关中平原北部子午岭南麓纵横的山峦之中,一辆警车正在其中穿行。我们要去的地方,是陕西省咸阳与铜川两市交界地带的翠坪煤矿。这个煤矿在水源保护地边上非法设置排污口,我们此行便是调查此事。
警车从包茂高速驶出,在群山之中沿着西川河边一条不知名的公路向着咸阳市方向绕行。这片黄土与高山交汇的广袤地带在人们的印象中似乎应是沟壑遍地,黄土漫天。然而大地此时却是满山深绿点点黄的秋意,绿色与黄枫红叶交织,伴随着山的起伏,如浪翻滚。车行其中,隐隐有了一种在秦岭中穿梭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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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山之中的川道,往往伴随着河流。到底是有山在先汇聚成河,还是细流劈山形成川道已不可考。检察官们望着美不胜收的山景,又收回思绪,望向窗外的河。那河道宽阔,中间只有很细的一股水流有气无力地前进。石头堆砌成的河床,仿佛一条灰色的带子飘在山间。
“这河流向何处?”
“这河往下流,和其他几股河水汇成沮河,流经铜川市的一处重要水源地杏沟水库后又和漆水河汇成石川河,石川河再流经渭南,在西安市临潼区注入渭河……”
“看来这地理水文之事着实复杂。不过,这河里的水怎么这么小?”
“嗯……或许现在是一年之中的枯水季,水量小也不足为奇。”
我们正说着,车子已经到了翠坪煤矿矿区。当地检察机关的同志,还有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已经到矿上了。在调查过程中,煤矿负责人介绍了排污口设置的历史原因和现实情况,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介绍了履职情况。随后,检察官又去调查了煤矿的井下水污水处理及检测装置。调查情况和预想的相差不大。
“到排污口看一下情况吧!”
众人走出煤矿大门,沿着马路向西南走了几百米,路旁的灌木丛便现出一个缺口,缺口之下有个土坡,沿着土坡就能下到西川河的河道边上。
众人下到河道里,只略走了几步路,河道里的水突然多了起来,向前望去,狭窄的河道上出现了偌大一个水潭。下游河道里的河水何以气若游丝?这里定有蹊跷。
众人沿着河边继续走,很快便发现了水潭的真相:原来有人在前方河道里筑起了一道堤坝,河道连着堤坝形成一个巨大的水潭。堤坝上还架着一座水泵,水泵上的水管沿着河边的一个涵洞,向着煤矿的方向去了。
我们一问才明白,原来是煤矿前些时候井下的取水设施因事故无法取水,矿上生活用水紧张,有人便动起门前西川河的脑筋,方才出此“良策”。
生活用水紧张可以理解,但未经水利部门批准便在河中筑坝截断自然河流取水,破坏了水资源的管理秩序,且严重影响河道行洪,着实不可取。
关中平原地区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行政机关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很快,拦河的大坝被拆除,水潭也消失了,河道里的水流恢复了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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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此行的正题还没有开始,我们此次来煤矿的真正目的,是调查煤矿非法排污的问题。翠坪煤矿门外便是一座高山,站在门口,能感受到“一峰青压门”的气势,在这逼仄的山谷中,紧挨着煤矿的是连接山外世界的无名公路,公路旁边就是西川河。公路路基与河道有两米多的高差,站在公路边上,整个西川河河道一览无余,公路边的斜坡被修整并硬化成了河堤,与另一侧的山体夹着西川河的河道。
我们从公路边的一个土坡下到河道里去,再走不多远,就发现了一个一米多高的巨大排污口。排污口从煤矿门前的公路下方穿过,排污口周围用石头和水泥砌出了一个很平整的凹面,与周围的河堤融为一体,凹面中间便是用水泥预制管铺设的排污口。如此精心施工的排污口绝不似一般在河边偷埋偷排的排污口。排污口静静地向西川河排着矿井水,经年累月。若说是偷排,这一人多高的管子,坚固平整的排口工程,丝毫没有要避人耳目的意思,只是一般人站在马路沿向下看,一时间很难发现罢了。我们此刻站在河对岸,排污口一览无余。由于管口粗大,倒显得管子里的排水没有那么急迫。管子底部和入河一段的河底近乎纯黑,很难分辨是青苔还是经年排水沉淀的污物。望着不断排水的巨管,管子深处一片幽暗,仿佛能把人吞噬一般。
这么一个巨大的排污口常年排放矿井水,难道没人发现也没人管?显然不太可能。
原来,翠坪煤矿从2008年开始建设,建设之初的环境评价影响报告书及省里相关部门的批复中明确:煤矿开采过程中的疏干排水经处理后,生产生活中全部回用,不得外排。但是煤矿在生产过程中,疏干排水量很快就超出了当初的预计,煤矿已经没办法把疏干排水完全回用,于是这个排污口便在十年前出现在西川河边。
这里要普及一下“疏干排水”。疏干排水就是有计划地将危险水源的水全部或部分疏放出来,彻底消除在采掘进程中发生突然涌水的可能性。特别是在浅部开采时,采用“疏水降压”的办法,可使水头压力降至开采水平以下,从而杜绝突水事故。
西川河目前这般情况,煤矿若是重新做环评并申请变更,如能获批,排放倒也合法,但问题就出在这西川河上。原来这西川河向下游流动的过程中,和另外几条河交汇成沮河后流经一座水库,水库是下游铜川市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2004年陕西省政府在对全省河流进行水功能划定时,水库上游来水河流的目标水质被列为Ⅱ类水质。这就意味着,按照规定,水库上游的河流都不得新设排污口。所以,翠坪煤矿这排污口的设置是违法的。
“唉,检察官,我们也是没办法啊……”煤矿负责人在介绍情况时满面愁容,“这些年,就这非法设置排污口排污的问题,行政机关年年处罚。”
随后我们走访相关行政机关,发现翠坪煤矿的问题,光各级行政机关的各类督导文件、责令改正通知书以及挂牌督办之类材料,收集起来足有半尺高。然而,深山中的那个排污口,仍旧十年如一日地排放着污水,问题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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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就之前发现的非法筑坝截水的问题与县水利部门磋商时,我们意识到一个问题:煤矿现在所排放的污水,也就是煤矿的疏干排水,也要办取水许可证。我们询问县水利部门得知,翠坪煤矿没有办理许可证。不过他们补充说,这个煤矿的取水许可需要流域管理机构审批。
我们又赶到流域管理机构,答案与县水利部门一致。我们整理思绪,恍然明白,原来翠坪煤矿的疏干排水从取水到排污,全过程都未获得任何许可。
“那煤矿为啥不向你们申请取水许可呢?”办案检察官问。
“申请取水许可需要合法的退水措施,翠坪煤矿那个排污口没有合法手续,所以它不符合条件。”流域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说。
没想到这两个问题竟然交织在一起,而且环环相扣。
为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我们在翠坪煤矿举行了一场听证会,参加听证的除政协委员和志愿者外,还有西北大学的专家。听证会上,市生态环境部门提交了解决翠坪煤矿非法排污问题的方案:从翠坪煤矿向南修建管道,穿过其所在的山谷,将污水排放至更南边山中的一条河,那条河边是可以设置排污口的。然而这个方案很快就被与会的听证员和专家否定了,因为这个方案不仅要穿过一个自然保护区,而且排污管道需要翻越一座高山,无论是从法律政策层面还是工程难度乃至后续成本考量,都不具备可行性。对于翠坪煤矿还存在无证取水问题,水利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分别就各自的职责等问题进行陈述。对于听证会的两个议题,听证员经闭门评议后,给出的意见是非法排污不能再继续下去了,生态环境部门需要继续依法履职。对无证取水的问题,属地水利部门应当肩负起监管职责。
依据调查情况,结合听证会的意见,我们很快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不过发出检察建议书后,才是真正工作的开始。
有非法取水的问题,就有对应的水资源税问题。检察官在调查非法取水案件时,调取了企业的纳税情况,经过仔细比对,发现翠坪煤矿每年实际疏干排水量200多万立方米,但在纳税时,却依据早期一个文件中提及的疏干排水量报税,导致实际缴纳的水资源税不足其应缴纳税款的一半。通过与税务部门、水利部门召开磋商会,会议对翠坪煤矿漏缴水资源税的案件事实予以确认并签订事实确认书,税务部门据此开展相关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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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市生态环境部门提供了一套新的整改方案。在省政府的水功能区划文件上,西川河与几条河流交汇成沮河后,先流经杏沟水库上游一个叫柳林的镇子。当年制定水功能区划时,考虑到柳林镇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专门把镇子旁边这段河流划为Ⅲ类水质。现在的方案就是从翠坪煤矿沿着西川河铺设一条近30公里的管道到镇子上,然后将污水排放到镇子边的河里。从法律上来说,确实能说得过去。
检察官打开地图软件,找到柳林镇的位置,柳林镇在杏沟水库上游十来公里的地方。查阅水功能区划,这段河流的水质被划为Ⅲ类水质,从法律上讲,确实可以在这里新设排污口。但问题是:要移除水源地上游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岂有忙活半天剑锋离头顶更近的道理?
我们带着方案走访了相关专家,专家看后无不摇头。最后,在陕西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检察官的带领下,我们又来到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参加座谈会。在座谈会上,双方共同研究了这个方案。最后,省生态环境厅的人员表示,这个方案目前还没有正式报批,即便报批,通过的可能性也很小。
检察建议书的整改期限届满,翠坪煤矿门前排污口每日照旧排放着污水,一切似乎都没有什么变化。
灯光下,在检察官办公室,办案团队就案件的下一步走向展开了激烈辩论。争论的焦点不在于案件事实,而是应不应当将市生态环境局作为被告向法院起诉。反对意见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如果非法设置排污口排污的违法行为无法整改,行政机关依法可以对翠坪煤矿进行停产整治乃至关闭,但若如此,煤矿500多工人的生计可能面临问题。此外,翠坪煤矿生产的煤专供铜川市的发电厂,煤矿若停业关闭,城市用电安全面临挑战。最终,我们认为,行政机关对煤矿虽有处罚,但非法排污的问题始终没有能够解决,不能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让这个老大难问题继续下去。我们坚信,通过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一定能找到破局之策。
很快,我们将案件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法院开庭过程中,我们列举了煤矿排污的现状、水质监测情况以及行政机关未依法全面履职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则就其对翠坪煤矿多年来的监管情况进行列举。
庭审过后,市生态环境部门又提出一套新的整改方案。翠坪煤矿地处咸阳市与铜川市的交界,之所以两市要以此地为界,从地理上说,翠坪煤矿正位于两地分水岭的半山腰上,从翠坪煤矿向西北穿过分水岭后,另一侧的河流符合建设排污口条件。这个工程较之前柳林镇的工程,铺设管道的距离要短得多,只是后期运行成本更高一些。
因为这个新方案切实可行,工程很快就得到批准并开工。在工程建设完成后,新设排污口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此前,流域管理机构也向翠坪煤矿发放了取水许可证。经税务部门调查和催缴,翠坪煤矿共补缴多年来漏缴的水资源税25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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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们再次在现场组织召开听证会。会前,与会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和专家一同参观了翠坪煤矿刚刚竣工的排污管线工程,登上分水岭向北远眺,远方山谷中一条河流若隐若现。通过无人机航拍,大家看到了位于山下河谷中新建的排污口。听证会上,市生态环境局介绍了新排污管线工程的情况以及各类手续获批的情况。
“我是第二次来这里参加听证会,第一次来的时候,知道了这个案子的复杂程度,原以为会不了了之,没想到这个问题能够真正得到解决。”一位与会专家感慨道。
听证员一致认定,生态环境风险已经得到消除,行政机关已经全面履职。会后,根据案件情况结合听证会意见,检察官向法院申请撤诉并得到准许。
听证会后,警车再次穿行在子午岭山谷中,沿着西川河边上的道路顺流而下,向着高速公路的方向前进。山中树木繁茂,正是一年中最绿意盎然的时节。车行正急,路过一片地势开阔水草丰茂的河段,河中突然飞起一只白色水鸟,沿着河向上飞去。此情此景,让我们兴致盎然,纷纷拿出手机拍照。
“李清照词云‘惊起一滩鸥鹭’,此情此景恰有此意!”
“意境确实不差,但这白鸟却非鸥鹭,乃是朱鹮。”
“朱鹮?陕西的朱鹮不都在秦岭山中吗?”
“这里是秦岭以北首个朱鹮野化放飞地,或许相比秦岭名声不显,但今日竟然得见,真是不虚此行啊……”
来源 / 检察日报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
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 / 付田
审核 / 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