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范围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及智力、精神三四级的残疾人。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行分档补贴,纳入农村一、二类低保及城市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每人每月110元,纳入农村三、四类低保的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肢体、视力一级,精神和智力一、二级的残疾人每人每月110元。肢体、视力二级,听力和言语一、二级及智力、精神三四级的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
按照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残联审核、民政审定的方式进行审核审批。2021年4月22日,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实现了在线申请、全网络办理。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是指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何乡镇(街道)设立的受理窗口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申请信息及要件经信息系统推送,由残疾人户籍地审核、审定并发放补贴。办理程序有严格的时限要求:
(1)受理。受理地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及时将残疾人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等申请信息录入全国系统,并在申请材料收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推送到业务属地(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补贴受理窗口。
(2)认定。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自收到推送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资格认定,办理结果将由全国系统实时反馈受理地。
(3)反馈。受理地应在收到办理结果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4)发放。享受补贴政策的类型及标准由业务属地负责解释。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自递交申请当月由业务属地计发补贴。
(来源:宕昌民政)